美国1965年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7页(279字)

美国国会1965年4月16日通过一项法律,对按种植面积种植、烤干烟草的农场完成配额销售后,可获得价格支持作出规定。同年11月3日通过《1965年食品和农业法》。该法对奶的产销进行调整,在牛奶销区的生产者同意实施依据本法制定的计划后,牛奶销区的每一位生产者生产的鲜奶都应有基数限制,牛奶生产者可据此削减过剩的生产量。该法对棉花计划和延长使用小麦自愿证书计划作出规定。该法还规定了耕地调整计划。授权农业部长同改变耕地用途的农民签订5年-10年的合同,政府可向他们提供不超过这些土地所能生产的价值4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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