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1957年粮食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46页(208字)

1956年,“匈牙利事件”后,政府对粮食采购政策进行改革。1957年政府发布法令,宣布取消义务交售制,代之以收购合同制,由收购部门根据国家收购计划同生产合作社签订收购合同,通过合同影响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法令规定,农产品有两种价格,即收购价格和自由市场价格。收购价格低于自由市场价格,但高于义务交售制时期的征购价格。国家可采取措施提高收购价格和平抑自由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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