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瓜和巴布达林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29页(224字)

安提瓜和巴布达于1721年制定第一部《森林保护法》。此后,安提瓜和巴布达分别在1900年和1901年颁布《植物园法》和《植物园条例》。1919年颁布《野生鸟类保护法》。1941年颁布《林业法》,以阻止进一步毁林和加强造林。1952年颁布《林业条例》作为《林业法》的补充。这些法律只在安提瓜岛实施。1991年颁布《安提瓜和巴布达林业和野生动物法》。该法令将林业同野生动物、土壤侵蚀和水管理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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