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群岛国有林划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42页(187字)

所罗门群岛《森林和木材法》规定,高级地方官员可随时以通知形式宣传某地公共林地、政府掌握出租权和租用权的林地,以及以政府名义出租或租用的林地为国有林。还规定,未经林务官书面同意,土地和调查官员不能批准在国有林地内进行任何活动或签发任何许可证;必须在土地登记处注明,在林务官书面同意交给地契登记员之前,不办理上述活动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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