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1994年林地发展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91页(328字)

西班牙于1994年5月颁布《林地发展法案》。法案旨在节约、保护、再生和改善卡斯特罗、里昂独立社区土地和森林,并对增加再生林木和保护树种多样性等方面赋予了优先权。为促进林木保护,该法案对早期新生林地管理提供相应补贴,并对林木成熟度作出具体规定:(1)树木生长期应当超过30年,森林覆盖率超过75%,还要具备良好林木密度和优良的树龄、树种条件;(2)行政部门要制定灌木和森林管理条例,在树木生长期超过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5%的情况下,能够认真执行相应的管理政策,同时对现存林地提供资金支持。这些资助意向主要包括:林地种植和适当的维护费用;向林业主提供各种资助津贴;鼓励林业主成立协会组织;预防森林火灾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