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70年海豹捕捉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92页(240字)

英国《1970年海豹保护法案》规定,由国务大臣发放海豹捕捉许可证,被授权人必须服从许可证指明的任何条件:(1)为科学和教育目的,在指定地区捕捉指定数量的海豹。(2)为动物园或采集标本目的,在指定地区用指定方法捕捉海豹。(3)为避免给渔业造成损失,而捕杀指定数量的海豹。(4)为管理目的而压缩多余的海豹。(5)利用多余的海豹种群作为一种资源,用指定方法捕杀指定数量的海豹。法案还规定,任何人不遵守捕捉许可证附加条件将被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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