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禽类切割冷藏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40页(187字)

法国《关于预先切割、预先包装的禽肉的卫生标准》第19条规定,从制备到卖给消费者,切割的禽肉,应保持在下列温度:冷藏肉在0℃-4℃之间;冰冻肉低于或等于-12℃;低温快速冷藏肉或重复冰冻肉低于或等于-18℃,他们必须按照有效法令规定的条件进行运输。放在冷却源最远点的温度计,必须在任何时间控制贮藏库和展览情况下所需要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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