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草原防火管理制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74页(182字)

中国2002年草原法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火情监测、防火物资储备、防火隔离带等草原防火设施的建设,确保防火需要。第53条规定:(1)草原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规定草原防火期,制定草原防火扑火预案,切实做好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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