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30页(506字)

几内亚属非洲西部沿海国家,西濒大西洋,水产资源丰富。国家重视渔业立法。1963年3月15日颁布《第133/PRG号法令》,共3编17条,主要对建立国家海洋渔业局有关事项作出规定。根据规定,该局为具有法人资格和财政自主权的官方机构,置于乡村经济与手工业部部长的监督之下。1969年12月31日颁布《关于几内亚渔业管理和贸易的法令》,共3编64条,对海洋渔业一般活动和行业管理作出规定。1977年6月21日颁布《关于建立国家海洋渔业企业的法令》,共3编13条。法令对建立具有法人资格和财政自主权的国家海洋渔业企业作出具体规定。法令规定该海洋渔业企业置于渔牧部的监管之下。同年,7月29日颁布、12月9日修订、颁布《关于几内亚海商法典的法律》,其中第19分册海洋渔业中,对海洋渔业资源权属、类和其他海洋动物的养殖、海洋渔业保护、海洋渔业监察、水域内违法行为查处等作出规定。为明确海洋区域权益,几内亚于1980年7月30日颁布《关于几内亚人民革命共和国领海划界的法令》,共3章9条。法令主要对领海和专属经济区范围的界线划定、关于海岸线的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罚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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