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渔业拨款额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64页(222字)

美国1976年《渔业保护和管理法》第82节规定,为实施本法,兹批准向该部长拨不超过下述数额的款项:(1)在1976年6月30日止的财政年度,500万美元;(2)在1976年9月30日终止的传统的财政季节,500万美元;(3)在1977年9月30日止的财政年度,2500万美元;(4)在1978年9月30日止的财政年度,3000万美元;(5)在1979年9月30日止的财政年度,3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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