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预防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7页(432字)
国家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传播而采取的各项法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预防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各级政府应当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②各级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者人员;市、市辖区、县设立传染病医院或者指定医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传染病病房。③国家实行有计划地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④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是传染病病人,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⑤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和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⑥被甲种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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