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班组建设工作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154页(6476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和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强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强化基础管理,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组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公司活力的源头。搞好班组建设,对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对优化公司的管理,保证完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的目标任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 班组建设是公司综合性的基础建设,应在党委的领导下,由行政负责,工会具体实施,党委配合协助,齐抓共管;各有关专业部门应在上述领导体制统筹协调下,结合各自的业务,切实承担班组建设的职责。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党委、行政、工会领导担任,委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第五条 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提出全公司班组建设工作规划和目标,审议全公司班组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党政工团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

第六条 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生产部,负责班组建设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

1.具体落实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提出的任务;

2.提出公司班组建设阶段性工作计划;

3.学习研究有关班组建设的文件、经验,沟通情况,交流信息;

4.筹备召开班组建设工作会议和命名表彰会议;

5.协调各专业部门对班组布置、检查工作;

6.对推荐上报的公司先进班组和市先进劳模班组进行预审;

7.协同企管处制定双文明达标班组和双文明一级班组、特级班组、十佳班组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

8.组织班组开展各类竞赛;

9.组织“班组长联谊会”活动;

10.拟定班组建设经费使用方案。

第七条 有关专业部门对班组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

1.党委宣传部:提出班组学习的规划,选定班组政治学习的内容;指导班组学习,开展班组建设理论研讨。

2.公司工会:检查、督促班组建设的日常工作,检查落实班组政治学习,组织开展班组职业道德教育和“三学”读书活动;指导班组进行劳动竞赛、劳动保护、合理化建议、民主管理和文体活动,评选各级先进班组,抓好班组上等级活动。

3.企管处:提出公司十佳、特级、一级、达标班组考核标准,审定各厂(处、部门)班组升级考核细则;推广先进的班组管理方法。

4.安环处:审订班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职责和标准,指导班组安全环保工作。

5.科技部:提出并审定班组工艺的管理要求,规范班组生产工艺的执行。

6.质监处:提出并审定对班组生产工艺检查要点和质量要求,指导班组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和质量现场分析。

7.能源部:提出并审定班组节能降耗要求,指导班组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8.教育培训处:制定班组长培训规划,组织对班组长和班组骨干的培训。

9.劳资处:对班组的劳动组织提出要求,对班组长进行跟踪考核和素质测评。

10.生产计划处:审订班组生产原始记录的要求和标准,规范班组原始记录;审订、均衡生产的要求和标准,指导班组均衡生产和现场管理。

11.计控处:审订班组的计量要求和标准,指导班组的计量工作。

12.装备部:审定对班组设备管理的要求和标准,指导班组设备管理和维护保养等工作。

13.保卫处:对班组治安管理提出意见和考核要求,指导班组治安保卫和后进帮教工作。

14.组织部:考察培养班组长,对符合条件的“双优”对象及时推荐和吸收入党或充实干部队伍。

第八条 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和公司团委具体组织党、团员在班组建设工作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总结推广同班组建设相关的党员、党支部责任区活动。

第九条 各厂(处、部门)应根据公司班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应建立和完善班组建设领导机制及工作网络。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十条 班组生产、工作内容:

1.认真讨论并落实生产经营的各项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技术经济指标,实行经营承包和经济责任制的班组,保证完成承包任务和经济责任考核指标。

2.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

3.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产品质量。

4.严格执行作业计划,保证均衡生产。

5.服从指挥,接受专业管理人员的指导,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实施规范化操作。

7.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总结当日生产工作。

8.搞好文明生产,做好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 班组管理工作内容:

1.班组民主管理

(1)班组一般应设立安全员、质量员、核算员、民管员、劳动保护检查员、治保员、工管员等。工管员由组员民主推选产生。民管员一般由工会组长兼任,劳动保护检查员一般由安全员兼任。

(2)按民主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人人参与班组管理,在班组民主会上讨论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管理等重要问题,推行班组自主管理。

(3)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矛盾,协调人际关系,增加班组团结。

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责为中心的班组各项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各项措施规定。

3.根据班组实际情况,推行目标管理和其他科学管理的方法。

4.加强台账管理,做到各项原始记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加强班组经济活动分析,搞好班组降本增益的经济核算,努力降低消耗,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认真维护设备,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防用品,工具箱清洁整齐、存放合理、账物卡相符。

第十二条 努力提高班组成员的操作技能和技术水平。

1.组织组员坚持苦练基本功和互帮互学,人人要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标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技术水平,鼓励岗位成才和一专多能。

2.每个组员应积极参加文化、业务学习,提高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

3.积极运用创造技法和新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创造发明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发掘、总结、推广、运用先进操作方法。

第十三条 切实加强和改进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1.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

2.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活动和主人翁责任感教育,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争做文明职工、争当创业先锋”,在班组树立人人学先进、热情帮后进的班组新风。

3.认真执行规定的学习制度,开展谈心、读书、读报、家访、互助互济等活动,增进同志间的感情,增强班组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友爱的集体。

4.因地制宜办好班组园地,反映班组及个人的学习、竞赛及各项经济指标动态的完成情况,表扬宣传好人好事。

5.班组长、党、团员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群众,发挥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

第四章 班组长、工管员的职责

第十四条 行政组长职责:

1.在车间(科室、工段)领导下,全面负责班组工作;

2.开好班前、班后会,安排好班组生产,组织力量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难题,关心、检查和帮助组员提高产品质量,完成生产及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班组各项管理工作,检查督促组员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指导工管员开展工作,做好班组台账;

4.主持开好小组骨干会,以及经济活动、质量、事故分析会等;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有权对本班组职工奖惩、晋级提出建议;

6.关心班组学习,做好班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工会组长职责:

1.关心、了解组员思想状况,做好组员思想政治工作;

2.协同班组长组织开展班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3.协同班组长组织开展班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和文体活动;

4.组织开好班组民主生活会;

5.向上级反映组员的意见,反映班组管理、劳动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做好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各工管员在班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宣传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经常向组员进行厂情教育;组织读书和读报活动;帮助组长做好思想工作;搞好小组学习园地。

质量员:宣传质量第一思想,贯彻各项质量规章制度,组织QC活动,攻克质量难关。

核算员:发动组员投入双增双节、降本增益活动,配合组长搞好班组经济核算,提供班组劳动竞赛评比资料。

安全、劳动保护员: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督促和协助班组长执行有关规定;搞好安全合格班组创建活动。

治保员:搞好治保防范工作。

第五章 班组上等级工作

第十七条 班组上等级活动是班组建设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评价班组建设工作的主要手段,班组要认真搞好上等级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班组上等级的级差依次为双文明十佳班组(即双文明特级班组)、双文明一级班级、双文明达标班组。特殊情况可以破格升级。

第十九条 十佳班组升级的考核、评审,一年进行一次,半年预评一次。

第二十条 十佳班组预评和评审由公司工会组织,名单由公司公布;一级班组由公司组织抽查。

达标和二级班级、一级班组的预审和评审由各厂(处、部门)组织,名单由各厂(处、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 对等级班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凡经评审合格的十佳班组,由公司命名表彰,一、二级班组由各厂(处、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等级班组进行跟踪考评,被批准的等级班组,如出现不能达标的情况或事故时,由批准部门及时予以撤消或降级。

第二十三条 在一级班组和十佳班组中,每年推选若干名公司双文明标杆班组(候选),每两年推选若干名(候选的)市红旗班组、市劳模班组(集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组织以各厂(处、部门)为单位的班组建设工作竞赛和班组长联谊会活动,并开展优秀班组长、优秀工作者,优秀组织者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班组建设经费由公司和各厂(处、部门)行政按计划及时拨出,专款专用。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班组、辅助生产班组、公司机关、教培、科技等以组室为主的单位和厂(处、部门)的职能组室,应参照等级班组考核内容及细则,结合本部门职能另订升级标准,由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认定后实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实施后,凡与本条例不符的原各项班组工作规定不再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委员会

××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

××公司工会委员会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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