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回避申请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370页(240字)

注:1.回避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自行回避,即由审理案件的仲裁人员提出;另一种为申请回避,即由争议双方当事人提出。

2.对回避申请应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回避的决定。

3.对回避的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其他成员,仲裁员和其他人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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