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原料仓库的防火措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四卷》第1836页(3251字)

(一)库区布置

纺织原料的专业仓库宜建在市区的边缘,并处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地势略高于周围地面,且靠近水源的地方;库区应用围墙等措施保护。生产单位的原料仓库也应建在厂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并将库区与生产、生活区分开布置。

原料仓库的库房、露天和半露天堆场与室外变配电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10-3的要求。

表6-10-3 库房、堆场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距离(m)

原料仓库的库房、露天和半露天堆场与电力架空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烟囱高度超过30m,其间距按烟囱高度计算。

如库区外的铁路线是电力牵引机的铁路线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20m。当采用库房储存时,库房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也应符合相应要求。

原料的露天和半露天堆场与散发火花地点、铁路、公路、厂区内道路的防火间距见表6-10-4。

表6-10-4 堆场与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原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与甲类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其他生产建筑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10-5的要求。

表6-10-5 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原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与易燃液体贮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10-6的要求。

表6-10-6 堆场与易燃、可燃液体贮罐的防火间距(m)

原料库区内,严禁搭建易燃建筑。电瓶车充电室和机动车辆的油库,应设在库区外的安全地点。

(二)库房和堆垛的防火要求

1.储存纺织原料的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国家标准GBJ16-87《建规》的要求。当库房内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可按表增加50%。

2.库房内储存原料应有一定限额,不能储存过高过满。堆垛之间应留出通道,以利检查、操作和通风,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小通道不小于1.5m。垛距外墙不小于0.5m,距柱不小于0.2m。

库内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m;平顶库房,距房顶不小于2m。

3.露天、半露天堆存原料时,总储量超过5000t时,宜分设堆场,堆场与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m。

每垛底面积不超过100m2,垛高不宜超过6m。堆垛应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6个垛,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6m,组与组之间不小于15m。垛与外墙不小于5m。

4.原料进库后,必须在安全地点停放24小时以上,经观察无异常现象之后,才能入库和堆垛。垛基要有垫基,防止受潮,堆顶要成屋脊形,并用苫布等封盖严密,防止雨水和飞火落入垛内,苫布等不能用铁丝等金属绑扎,以免雷击时产生感应电流。

5.仓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应设在库区内。如设在库区内,不得设在库房内,应单独建造。

(三)电源、火源的管理

1.库房内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不得架设临时线。库内照明采用投光灯采光。库内用电的电源应在库外安装插座,用橡套电缆引入库内,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线上和插座、电闸下方不准堆放原料,使用的橡套电缆应不破损,并不得有接头。

2.库区电线一般应设地缆线,不宜设架空线。如暂时使用或采用架空线,应在库房和堆垛的外侧通过,架空线下禁止堆垛原料。

库区内,运输原料的通道上空,架空线必须离地面5m以上,吊柱、支撑要牢固,防止断线。

3.库区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负责,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每年至少应进行二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经修复验收后再启用。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

4.进入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必须安装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内清炉和停留。仓库要派人监护,直到机车驶离库区。

进入库区的汽车、拖拉机等,必须戴防火帽,排气管一侧不准靠近可燃物,停车后应立即熄火。

在库区工作的电瓶车、铲车、吊车等,必须有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措施。

5.由于捆扎原棉、化纤等原料都用铁皮、铁丝、铁箍等,与吊钩、手钩、水泥地面、垫垛的石垫等撞击和摩擦会产生火星,因此操作时,不能猛烈撞击或敲打,也不能在地面上拖拉。吊钩、手钩宜采用铜质或镀铜的,以防因摩擦和碰击产生火星。

6.原料库房应装避雷设备;露天堆场应设独立的避雷针,以防雷击起火。

7.库区内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用火制度,如因工作需要,在离库区30m以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保卫部门和仓库负责人审查批准,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指派消防人员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消除火种,经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8.库房内不应安装采暖设备。

(四)原料储存中的其他防火要求

1.高温和雷雨季节,要对原料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倒垛通风,阴雨天、雾天,除工作需要外,库房一般不宜开启门窗。

平时加强检测棉麻堆垛内的温度。要求垛内温度不超过38℃,水分不大于12%,如果温度上升到40~50℃,要采取预防措施,当温升到60~70℃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2.库区内地面应经常清扫,除掉各种纤维下脚、杂草及其他可燃物,以防一旦着火,延烧原料堆垛。

3.破损的原料包,不应直接堆在垛内,应包好后再入垛,或者将散包集中一起,单独妥善存放,以免发生火灾时加速蔓延。

4.库区内按规定应备有充足的水源和用水设备。每200m2的原料库,每150m2的露天堆垛,要配置灭火器2具,消防用水0.5吨,小水桶4个,以及消防铁钩、铁锹等。

装卸、堆垛、卸垛时,每个工作现场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5.扑救棉麻火灾时,一定要把堆垛和燃烧过的原料包拆开,将火彻底熄灭,并留人监守,以防阴燃,酿成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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