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物资分类和储存的火险特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四卷》第1840页(1557字)
(一)百货物资分类
日用百货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按其燃烧特性可分为易燃物品、可燃物品和不燃物品。
1.易燃物品
易燃物品包括:用硝化纤维、赛璐珞制成的乒乓球、眼镜架、指甲油、手风琴、三角尺、漆布,以及日常生活用的酒精、花露水、打火机和丁烷气体、樟脑丸、火柴、摩丝发胶,还有补胎橡胶水、强力胶、鞭炮等。有些易燃商品还有自燃的特性,如赛璐珞制品等,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要求储存。
2.可燃物品
可燃物品包括:各种棉、麻、毛、丝等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的纺织品;各种皮革、橡胶和塑料制品;簿、册、纸张、笔等各种文教用品以及各种可燃材料制成的玩具、体育器材和工艺美术品等。
可燃物品的着火点一般都比较低,遇到火种和高温就会燃烧,其中的棉、麻织品,即使在堆捆的条件下,也会阴燃。在扑救这类商品火灾时,用水浇熄表面火焰之后,还会出现复燃。
3.难燃和不燃物品
难燃和不燃物品包括:钟表、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日用五金;各种家用电器以及瓶装的药品;还有搪瓷、陶瓷、玻璃器皿;金属制品等。
难燃或不燃物品本身是用难燃或非燃材料制成的。但是,商品的包装材料都是木材、稻草、麻袋、纸板箱等可燃物,大件家用电器的包装箱内还使用极为易燃的、且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作填充保护物,同样会发生火灾。在发生火灾时,这些商品虽然不至于完全烧毁,但因受热、受潮、也会造成严重损失。
(二)储存的火险特点
1.品种繁多,性质不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繁重
物资品种多,性能互异,仓储安全要求不同。有的怕热,有的怕潮,有的需要冷藏,有的需要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场所。物资品种多,而且储存量相差很大。单一品种且储量大的,用专用仓库储存,对防火安全有利,然而许多仓库往往储存物资品种多,且存量小,需要在同一库房综合储存,从而增加了养护和安全管理的难度。物资性质不一,一旦发生火灾,给选用灭火剂也带来一些困难。
2.物资高度集中,价值大,发生火灾损失大,扑救困难
仓库火灾实例证明,由于库存量大,且超量储存现象严重,着起火来,库房温度高,烟雾大,蔓延快,常常烧毁物品和库房建筑,且扑救工作中,难于疏散,多数火灾成了重大火灾或特大火灾。
3.高层仓库和高架仓库比普通仓库的火灾危险性更大
高架仓库的单位面积物资储存量是普通仓库的3~4倍,库房内部空间高大,各种巷道纵横交错。为满足堆垛作业的需要,用堆垛起重机械和自动控制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高架仓库的围护结构呈封闭状态,火灾时产生的大量烟气难以向室外扩散,致使烟大、温度高,再加上仓库内许多排架的阻挡,灭火人员难于靠近火点,物资疏散工作也十分困难,由于电源被切断,整套装卸设备都将陷于瘫痪状态,依靠人力疏散是相当困难的,所以高层和高架仓库火灾损失是十分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