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所的防火设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三卷》第1216页(4959字)

(一)变配电所的总平面布置

1.按防火规范设计

为确保变配电所的安全运行,变配电所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在生产或贮存物品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建筑物应达到的最低耐火等级来进行设计。

在设计道路时,必须考虑消防通道,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应能顺利进出,迅速扑灭火灾。

为防止变配电所充油电气设备火灾的蔓延和扩大,应设置蓄油坑和总事故贮油池。

2.注意风向

为防止火灾蔓延或易燃易爆物侵入变配电所,对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建筑,宜布置在变配电所常年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或最小风频的上风侧。

3.与民用建筑贴邻

为防止因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安装有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油浸电力变压器的变电所,并有可燃油的高压补偿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时,不允许与观众厅、教室、病房等聚集人员较多的房间贴邻;若必须与其它民用建筑贴邻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但这种变电所不宜布置在建筑物的主体建筑内,如果因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主体建筑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下层或贴邻,而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应采用无门窗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包括变压器之间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如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2)变压器应布置在底层外墙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底层的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均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

(3)变压器下面应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与爆炸危险场所毗连

10kV以下的变配电所与各级爆炸危险场所毗连设计,是易燃易爆车间防火防爆应考虑的重要电气问题。变压器室的进风口,尽可能通向屋外,若设在屋内时,不允许与尘埃多、温度高或其它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车间连通。

(二)变压器室防火

1.建筑要求

变压器室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不低于一级标准。一般都采用砖结构钢筋混凝土平顶屋面,门窗要求向外开启,室内的门应为防火门。通风的百页窗也需用金属材料,并在窗外附置网孔不大于40×40mm的网形遮栏,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

2.贮油设施

变压器的油量如果超过600Kg时,则应在变压器室内设置贮油坑,坑内的贮油量为变压器油量的100%。如有条件,应设置排油装置,以便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排油装置能迅速地把油排至安全处,此时变压器室内的贮油坑的贮油量只需为变压器总油量的20%。为灭火需要,贮油坑内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50mm的卵石层,其卵石直径不宜大于30~50mm。

3.通风

变压器室的通风是直接影响变压器能否正常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变压器的上层油温最高不得超过95℃,为了防止变压器油质劣化过速,上层油温不宜超过85℃。因此,通常要求变压器在满载情况下的进风与出风温度差不超过15℃。变压器室的自然通风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

(1)不抬高地坪,门下进风,后墙出风。适用于变压器容量为500kVA以下,进风温度为35℃及以下的情况;

(2)抬高地坪,地下进风,门上出风。适用于变压器容量为800kVA以上,进风温度为+35℃及以下的情况;

(3)抬高地坪,门下及地下进风,气楼出风。适用于变压器容量为1000~2000kVA,进风温度为+35℃及以上的情况。

4.安全距离

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表4-3-44所列数值。

表4-3-44 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mm)

(三)高压配电室防火

1.高压配电设备的布置

高压配电室的布置形式,决定于配电装置的排列。6~10kV采取成套高压开关柜组,分为单排与双排两种排列形式,一般多为单排排列。对于屋内式35kV变电所,其6~10kV高压配电室,一般布置在二层楼上,考虑到与底层主变压器相对应,高压开关柜组多为双排排列。

2.安全净距

配电装置的各种安全净距,是确保配电装置安全运行的主要依据,具体要求见表4-3-45。

表4-3-45 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

注:①110J、220J系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网;

②本表各值不适用于成套配电装置。

3.通道与围栏

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应考虑到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等。一般工厂6~10kV高压配电室内的高压电气设备不靠墙安装、柜后留有宽度为1m的维护通道。对于架空出线回路的高压开关柜后,应增设网门间隔0.5米。

柜后网门间隔的高度不应低于1.7m,网门的网孔不应大于40×40mm,柜后的双扇网门向外方向开启,并在网门上装锁。

对于1~10kV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在没有特殊要求时,一般维护通道为0.8m,操作通道为1.5m,通往防爆间隔的通道为1.2m,

(四)蓄电池室防火

1.蓄电池的构造及其火灾危险性

蓄电池主要由极板(电极),容器和电解液等组成。极板有正负极两种,其间用木板隔开。小型蓄电池的容器用玻璃制造;大型的用木材,内壁衬以铅皮;也有用塑料,硬橡胶或陶瓷制成的容器。电解液是硫酸的水溶液。

蓄电池组是由蓄电池串联而成,为直流电源。蓄电池组在充电和放电过程中放出氢气和氧气,氢气和氧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氢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4~75%,在氧气中的爆炸极限为4~95%,所以在蓄电池的充放电过程中和使用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才能保证安全。

2.蓄电池室的防火措施

(1)建筑设计

蓄电池必须放在专用不燃的房间内,并分别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非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小时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为防止室内形成通风不良的死角,顶棚宜作成平顶,不宜采用折板屋盖和槽形天花板。室内地坪要能耐酸,墙壁、天花板、门窗和台架应涂耐酸油漆,门窗应向外开。大型蓄电池室应设有贮藏酸及配制电解液的专门套间。

(2)采暖通风

蓄电池室的采暖,当蓄电池室和调酸室的温度低于10℃时,可采用蒸汽或热水装置采暖。但室内管道应为无接缝或焊接的光圆管,并不允许设置法兰盘或阀门,以防漏汽、漏水。如果采用电炉取暖时,应对易产生火花和高温的部位加以密封,并在充电时停止使用。

蓄电池室的通风。当室内含有氢气浓度达到2%时,遇到火花,极易引起爆炸,酸气过多也会影响人的健康,一般室内含氢量和含酸量应分别控制在0.7%和2mg/m3以内,所以蓄电池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通风方式可采用自然通风或装设抽风设备,对小容量蓄电池室,通风换气次数,应保证每小时不少于10次,对大容量蓄电池室不少于15次。

(3)电气防爆

通风机和照明灯具应选用密封防爆式,电源开关箱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配电线路采用钢管布线,蓄电池连接的明用部分应使用裸导线。

酸性或碱性蓄电池,都具有一定火灾危险性,为了确保安全,可选用密封式或防酸隔爆式,但它们都不能完全避免氢、氧气体的逸出。目前生产一种消氢式铅蓄电池,在其半密封盖内装有催化剂(如钯珠催化剂),使蓄电池内产生的氢、氧气体在催化剂表面上化合成水,再流回到电槽内去,在使用过程中,无酸雾,无爆炸。

碱性镉镍密封蓄电池在制造时,使负极物质过量,从而避免了氢气的产生,而正极上产生的氧气,由于电化作用被负极吸收。因此,防止了内部气体集聚,保证了在密封条件下的安全工作。

(五)电容器室的防火

1.电力电容器的构造及其火灾危险性

电力电容器在变配电所中是用来作功率因数的补偿。它是由1~3mm厚的薄钢板外壳和芯子组成。芯子常用铝箔作极板,两极板之间用电容纸作介质,也有用聚丙烯、聚苯乙烯等塑料薄膜作介质的。芯子装在壳内,里面盛有电容器油,油起绝缘和散热作用,油的闪点为130℃~140℃。

电容器在运行中,常见的故障原因有:渗漏油、鼓肚和喷油等现象,若不及时检修维护,严重时会引起火灾。

2.电容器室的防火措施

(1)在1kV以上的电容器,应安装在专用的电容器室,耐火等级为二级;1kV以下的电容器或数量较少时,可安装在低压配电室或高压配电室。

(2)为了防止过电压,运行电压或电流不应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或额定电流的1.3倍。

(3)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温度不宜超过40℃。

(4)加强维护检查,防止电容器鼓肚、漏油、接线松动、火花放电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5)设置可靠的保护装置,用熔断器保护时,熔体不应大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

(6)电容器的外壳和构架均应良好接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