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内涵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三卷》第1355页(2842字)

(一)安全生产的内涵

1.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现代工业的客观需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科学地揭示了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经实践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在应用这一思想指导实践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第一”的原则是指当考虑生产的时候,应该把安全作为一个前提条件考虑进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持续和安全地进行;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第一”,对企业的各级管理者来说,就是辩证地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牢记“以人为本”,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对广大员工来说,则是自觉地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任何工作时都应首先考虑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该采取哪些预防措施来防止事故发生,以避免人身伤害或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企业的各级管理者,特别是高层管理者要亲自抓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应该渗透到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坚持生产和安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贯彻“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计划,在编制企业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时,应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企业的增产挖潜、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流程重组等,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贯彻“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人人重视,个个自觉,提高警惕,互相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部分,是企业中最根本的一项安全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使安全生产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在制定和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还应制定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别应制定好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操作人员有章可循,并懂得什么样的操作是安全的,什么样的操作是危险的,以及安全和危险的道理。

为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企业的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模范带头、身体力行、认真执行,同时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对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好经验,要不断总结交流,给予表扬和奖励;而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三违”)而造成事故的,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在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时,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规章制度应该随着企业组织机构的变动、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装置等的变化而修订,还应随着对生产过程认识的深化、安全生产经验的积累、生产技能的提高以及事故的教训而不断充实和完善。

3.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东汉史学家荀悦总结了劳动人民与灾害作斗争的经验,提出“防患于未然”的主张。“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任何工作都是如此。安全工作也应“重在预防”,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首先应该认真贯彻“三同时”的规定,即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计划实施革新、挖潜、改造项目时,安全技术和“三废”治理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决不能让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艺、设施、设备、装置等投入运行。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还应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科学研究,对运行中的生产装置、生产工艺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力量攻关,及时消除隐患。在研究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相应地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并研制各种新型、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尤其应该狠抓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员工识别、判断、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本领。例如: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完善各种检测手段,坚持检测工作,掌握设备和环境变化的情况;分析以往发生的各类事故,从中摸索本地区或本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及其规律,以便主动采取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等。

(二)劳动保护的内涵

政府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多方面的,凡是与劳动者权益有关的事情,政府都要保护。但是,这里所讲的“劳动保护”并不是指政府对劳动者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对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保护。它不包括员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也不包括生活中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另外,在劳动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素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也有影响。例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会造成过度疲劳,积劳成疾,并且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女工和未成年工从事过于繁重的或有害妇女生理的劳动,也会给他们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来消除这些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2.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

3.实行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解决他们在劳动中由于生理原因而引起的一些问题;

4.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加强对劳动者在特殊作业条件和环境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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