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火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三卷》第1437页(7472字)

(一)逐级防火责任制

1.企业(工厂)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见前述。

2.车间(工段)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本企业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和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结合本车间的实际制定车间的消防安全制度,组织班组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3)落实车间周围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要认真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4)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领导本车间的义务消防队(组),有计划地组织业务学习和训练;

(6)负责审签车间级的动火手续;

(7)定期研究车间的消防状况,并向企业防火负责人和职能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8)申报消防器材的添置计划,负责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车间防火安全员积极协助车间防火负责人的工作,监督职工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好车间的重点部位和控制好危险点。

3.班组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领导本班组的消防工作,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班组的消防工作情况,并协助车间(工段)防火负责人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2)把消防工作列入本班组生产、工作计划之中,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组织实施岗位防火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4)对本班组每天组织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支持义务消防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6)发生火灾时,组织、指挥职工进行扑救,保护现场,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班组安全员要协助本班组防火负责人对控制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设法解决;负责维护保养班组配置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完整好用。

(二)职能部门防火责任制

1.生产计划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1)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考虑生产管理过程中的消防工作,并把改善消防条件、应用消防新技术成果、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工程项目纳入计划;

(2)实施、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应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消防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

2.技术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1)在编制工艺规程和工艺守则,设计工艺设备时,应考虑防火安全技术和措施;

(2)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工艺防火规范,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时,应在防火安全上给予保证;

(3)在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应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将设计方案、施工计划及火灾危险性等资料,提供给消防、安监部门审核,并对火灾危险性大的工程,采取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4)对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问题,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动力能源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1)在进行变、配电所及企业供电设计时,应贯彻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检查维修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严禁设备、线路带病运转;

(3)负责防雷装置的检测、维修,确保灵敏好用;

(4)负责企业内消防给水的设计及施工、维修和增设等工作,保证灭火用水的需要。

4.设备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1)制定机电、动力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时,应有消防安全措施;

(2)新设备,特别是受压容器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安装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检查和防火安全检查;

(3)对引进的重要设备,应将其价值、参数和火灾危险性等资料送安监、消防部门备案;

(4)经常检查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的运转情况,严禁带病运转;

(5)发生设备火灾时,负责检修、更换,并参加火灾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改进措施。

5.基建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1)在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项目时,必须贯彻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在进行易燃、易爆及其他重要生产设施的设计时,应注意考虑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排烟通风等消防设施;

(3)对现有建筑中存在的属于设计方面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问题,应配合消防安全部门研究解决;

(4)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的消防管理规定,负责对外包工的防火安全管理和教育。

6.劳动工资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1)对新工人,组织三级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

(2)对外来的临时工和实习生,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对重点部位的人员安排,要同保卫部门研究确定,并对调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检查劳动纪律时,应检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

7.供销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1)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购入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积压超储,并将其品种、用量上报消防安全部门备案;

(2)贯彻执行有关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和防火安全制度;

(3)按照《仓库防火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物资储运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4)加强对物资保管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运输车辆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还有其他一些职能部门,可根据它们职能涉及到的消防事宜,确定其防火安全职责。

(三)岗位防火责任制

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种岗位工人和工作人员的消防职责,是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的一项根本措施。为加强责任制的针对性,各岗位要认真分析本岗位内的火险因素和条件,按照排列结果,理出内容顺序,定工作、定责任、定要求。其中应主要包括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地操纵设备和工具,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好原材料和产品,控制好危险点和事故点。

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要根据不同的岗位情况,从实际出发,采取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工作人员)三结合的方法。并要随着职工群众觉悟的提高,操作技术的不断改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修改那些不合理的内容,增添新的经验,使责任制内容适应新情况,促进生产安全。

岗位防火责任制要和企业的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把每个岗位的责任、考核标准、经济效益同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根据完成任务的情况,做到有奖有罚。

(四)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根据重点部位发生火灾时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特点,应把下列部位列为消防安全保卫重点。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如甲、乙类生产车间和装置区,电焊气割操作间,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贮罐或气瓶库,液化石油气站,乙炔站,氧气站,可燃液体贮罐及贮罐区等。

2.发生火灾影响全局的部位

如发电站,变配电站(室),锅炉房,生产总控制室,通信设备机房,电子计算机房,档案资料室等。

3.物资财产集中的部位

如储存大量原材料、成品的仓库、堆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车间、库房等。

4.人员集中的部位

如礼堂(俱乐部、文化宫),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集体宿舍,医院病房等。

对消防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加强管理。具体做法是:

1.要从实际出发,由单位领导、安全保卫部门和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确定重点部位,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审批后,填写《消防重点保卫部位登记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备案。

2.要任用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熟练、懂得消防知识、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要采取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方法,研究和分析重点部位的火险因素,确定危险点和控制点,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并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知应会”的教育、防火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要建立防火档案,制订灭火方案,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监控等消防技术设施。

(五)重点工种防火管理制度

重点工种,或称特殊工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会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工作岗位。在一个工厂企业内,列为重点工程管理的可分为以下三级。

1.A级重点工种

此类工种岗位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在操作中不慎或违反操作规程极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如焊接、焊割、烘烤、熬炼、油清洗、喷涂漆、液化石油气灌瓶和保管以及司炉等工种。

2.B级重点工种

此类工种岗位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或违反操作规程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如化学危险物品保管、电石保管、热处理等工种。

3.C级重点工种

此类工种岗位在作业过程中,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能够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如电工、木工、一般仓库保管等工种。

重点工种常与火、电、油、气和化学危险物品打交道,且具有岗位分散、人员少、环境差、流动性大、技术性强、安全工作难度大的特点。重点工种人员既是消防管理的重点对象,又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依靠力量。因此,加强重点工种的管理,是搞好企业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要求主管部门对重点工种人员,必须严格挑选,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制度,建立专门人事和技术档案,实行岗位责任制,抓好日常管理,掌握心理变化,关心生活疾苦,改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再教育、再考核,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素质和消防安全素质,防事故保安全。

(六)厂区防火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门卫、值班、巡逻;禁止吸烟和燃放鞭炮;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火作业,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搭建临时建筑,不得拉接临时电线;未戴火星熄灭器的机动车辆,不准驶入防火、防爆区;消防车通道不得阻塞;保持厂区整洁等。

(七)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对新职工入厂要进行厂、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对临时工、外包工、院校实习生必须进行消防教育;对重点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门消防培训,方可入厂和上岗;对在岗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上岗培训等。

(八)建筑装修防火管理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对企业的消防规划、消防设施的设计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的工程项目,施工前要报消防监督部门或安监部门审核,竣工后要请消防监督部门或安监部门验收;不得随意搭建易燃建筑,如需要搭建,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或安监部门审批,并规定使用期限。

(九)用火用电防火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确定用火范围;划分用火作业级别及其动火审批权限和手续;在禁烟禁火的范围不办理动火手续,不得擅自进行动火作业;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动火前应该进行安全处理;规定吸烟和火炉等明火的防火要求;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电气线路、各种电器和电热器具等安装、使用的防火规定等。

(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范围,储存要求,领取手续;使用单位和岗位要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使用点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置安全防护用具等。

(十一)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一般是厂级单位月检查,车间周检查,班组日检查;规定检查的内容、依据和标准;进行季节、节假日、专业性定期防火检查;专业职能部门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要划分一般、严重和重大的级别(表5-2-1),要定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要有立案和销案手续;火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企业,企业解决不了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隐患整改后,要请消防监督部门或安监部门验收,改一件销一件。

表5-2-1 火险隐患分级的定义和特征

(十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挪用,不得损坏;消火栓不得圈占和埋压;消防设施应定期试验和维修保养;消防器材的配置标准和配置地点,实行定人定件管理;失效的器材应及时更换等。

(十三)火灾事故处理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分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在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消防安全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追查火灾原因,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提出防范或改进的安全措施。

(十四)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规定奖惩条件和标准;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规定施行表彰和奖励的部门、评比程序;规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受惩罚的各种情况及具体处罚程序;奖惩要与工作、生产和经济利益挂钩。

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使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达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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