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纤产品库消防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三卷》第1625页(3876字)

化学纤维包括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人造纤维是用天然的高分子化合物做原料,经化学处理和物理加工而制成的纤维,如粘胶纤维、醋酸纤维等,用于制做各种人造棉、人造丝的制品。合成纤维是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作原料,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而制成纤维,如锦纶(聚酰胺纤维)、涤纶(聚酯纤维)、腈纶(聚丙烯腈纤维)、维纶(聚乙烯醇缩甲醛纤维)等,单纺或与棉、毛混纺可以制做各种美观、耐用的纺织品和针织品。

化学纤维均为可燃固体,受热能分解,遇火能燃烧。在火灾条件下,分解出的气态产物能爆燃,有的还有一定毒性。飞扬起来的化学纤维粉尘,有爆炸危险。在储存时,一般按丙类火灾危险性进行消防管理。

一些化学纤维的火险与燃烧特征列于表5-4-15内。

表5-4-15 一些化学纤维的火险与燃烧特征

(一)事故易发部位及危险点

1.库房

库房内储存着大量可燃的化纤原料或织成品,如果电气照明和电线安装不当,天车和机械吊运设备碰击出火花,防雷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不力,都可能引起着火事故,使火势蔓延成灾。

2.露天堆场

在露天堆场,化学纤维除了遇火星可能引起燃烧外,也可能因雷击而起火。另外,外界火源比固定库房要多,如火车机车喷火,汽车排气管高温废气,堆场附近的电气设备和架空电线,行人吸烟等。

3.包装

包装用料熔点低容易熔化,氧指数不够容易燃烧。包装不牢固容易散落。金属捆扎箍、带碰击容易产生火花等。

4.堆垛

混堆混放,乱堆乱放,码放不齐、不牢固,堆距、墙距、顶距、柱距不够等等,都会给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造成有利条件。

(二)防火检查重点及控制点

1.库房

(1)化纤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储量不宜超过500t。

(2)库内照明灯具要加保护套罩,电线宜暗设。动力线应设在室外。如使用天车和机械吊运设备,电源应由胶皮套管电缆引入,电线电缆均不应有接头。一切插座、开关都应设在室外,并应有防雨防潮设施。灯具不宜采用碘钨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且灯具距货垛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应大于1m。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绝缘性能和完好状况,若发现异常和老化现象时应及时更换。

(3)各种机械设备的电气开关都要加金属防护罩,吊具吊钩应采用碰击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作。

(4)库房应设可靠的防雷设施,接地要离开外墙3m以上。

(5)库房内在适宜取放的墙及柱上安放灭火用具及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手提式或推车式灭火器,其数量、强度按面积和堆垛情况定。

(6)库房内不宜设休息室和办公室,如必须设立时,应用防火墙隔离,并单独设置门窗。

(7)库区周围的安全隔离地带内,不宜种植草本植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库房的垛座要有隔栅,平台应坚固不晃动。垛座距外墙不宜小于0.5m,距隔墙不宜小于0.3m,距房柱不宜小于0.2m,垛座之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检查用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5m。

(9)重要的、大型的化纤仓库应设火灾探测器并自动报警。

2.露天堆场

(1)堆场四周要有围栏和排水沟,地面要有一定的坡度,不积水。

(2)总储量超过1000t时,应分设堆场。不同类别的化纤产品要分开堆放。

(3)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高不宜超过5m,垛与垛之间的通道不小于4m。4~6个垛可作为一组,组与组间的距离不小于15m。

(4)露天堆垛可采取“十字通风梯形堆垛法”,垛顶成屋脊形,用苫布封盖严密,防止雨雪和飞火落入垛内。苫布不能用金属丝绑扎,以免雷击时产生感应电流。

(5)堆场亦应有防雷设施,并使整个堆场都处于保护范围内。

(6)场区上空不得有高压架空电线通过,堆垛与电杆应保持1.5杆高的安全距离。

(7)露天堆场亦应设垛座,垛座距地面不小于30cm,并设置搁栅,以便通风,防止受潮。

(8)堆场与周围建、构筑物,特别是与散发火花的场所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9)进场(库)施行装卸作业的车辆,或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并有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0)堆场要配置足够的水源和灭火器材。通往堆场的道路必须畅通无阻。堆场周围的枯草必须清除干净。

3.包装和堆垛

(1)包装用料应尽量选用熔点和氧指数较高的材料作外皮,用含碳量低的金属作捆扎材料。

(2)吊装、搬运时,防止吊钩、手钩、水泥地面与捆扎箍、带碰击产生火花;也不宜拖运以免摩擦起火。

(3)化纤品入库时,必须包装完整,标志清晰。散包要重新捆扎或专门存放。

(4)堆垛和库存必须分类、限量,码放整齐、牢固,防止倾倒压墙、压柱。

(5)垛高距顶蓬不应小于0.5m,并不得超过横梁。

(6)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纤品应严格分开堆放。严禁乱堆乱放,错接错发。

(7)化纤品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入库时要检查静电位、电量,必要时要静置消散一段时间后方可入库上垛。

(8)使用叉车搬运码垛时,电瓶电路不得产生火花并有隔离措施。柴油叉车要装好火花熄灭器,漏撒物不能落在排气管上,否则不准叉车作业。

4.安全保管制度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防火负责人。

(2)严格明火管理,杜绝一切外来火源。

(3)在库区和堆场作业机动车辆,必须装有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装置。

内燃机车的排气筒要戴防护隔离套,蒸汽机车的烟囱要戴防火帽,并不得清炉除灰。

(4)出入库必须认真核对货单,必须分类分批,禁止混储混运、错收错发。

(5)凡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品,不得入库,也不得在库内分装打包,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可入库上垛。

(6)每日检查1次化纤品储存情况,如堆垛有无倾斜,产品的堆积温度、库房温度和湿度是否超标,不使用的电源是否断开,消防水源是否渗漏,灭火器材是否齐备完好等。

(7)半年内检查1次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完好程度,测定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接地电阻值,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使用碰击不产生火花工具。

(9)运送化纤品的车辆、船舶,要做好火源管理及其他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破损、丢失、燃烧、变质。卸完后要及时清除漏散物品。

(10)运送化纤品的专用车辆、船舶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保证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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