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检查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二卷》第1103页(3296字)

电气防火检查是防火检查中的一部分内容,因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所以对检查人员和检查时机的选择有一些特定的要求。

(一)人员组成

防火检查是预防火灾发生,消除火险隐患的一种重要手段。对超前控制火灾,防范于未然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这项工作是否成功,除取决于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外,更重要的是检查人员的水平如何?

1.检查人员应具备的知识

(1)熟悉消防法规

消防法规是实现以法管火、以法治火和消防科学管理的依据,也是我国开展社会化消防管理的基础。对消防检查人员来说:行政法规是消防监督的宝剑,技术法规是防火检查的武器。

随着我国消防法规建设的不断完善,就拿电气方面来说,先后颁布了《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范、标准。使我国发电、送电、用电的管理基本上由技术管理走向法制管理与技术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在检查中,就要用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如:许多工厂有危险品仓库和有爆炸危险生产场所及设备,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安装人员作为普通场所安装电气开关、灯具等或即使安装防爆开关、灯,但防爆等级上没有达到要求,这样就无法起到应有的防爆作用,如果检查人员对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规程熟悉的话,检查时,不但能指出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帮助其纠正选型上的错误,提出改进办法。这样就能实现防火检查的真正目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事实上,从深层意义分析,防火检查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查勘问题过程,也是消防法规的一个实地宣传过程。只要我们掌握了有关的规章制度,就能在工作中应用自如、依法办事,提高执法水平;又可向群众宣传、教育,达到整体防火意识的提高和法规观念的健全。

(2)懂得电气专业知识和技术

电的输送和使用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进行,不借助仪器、仪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这就决定了电气防火检查时,检查人员没有一定的电业知识水平,就无法进行检查,更谈不上发现问题。

电气专业知识包括理论与操作两部分。对检查人员来说,既要求掌握基础理论,又应懂得一定操作方法。如:电气设备的符号和代号,能看懂电气工程图,懂得电气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实际操作知识涉及面广泛,应着重掌握各种电气设备线路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及基本操作方法。

在许多场合中,凭直觉进行电气防火检查很难发现潜在的火险隐患,必须借助于各种仪器、仪表,才能发现深层问题。所以,对常用仪器,如:万用表、钳型电流表、兆欧表等能进行熟练的操作。

(3)具有处理火险隐患的能力

防火检查的目的是消除火险隐患,而消除隐患的前提是能否发现隐患和怎样处理隐患,否则检查就只能流于形式或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那么,如何才能及时地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一是看检查人员对消防法规、电业知识和电气火灾形成原因的掌握程度;二是决定于工作经验;三是责任性。

2.检查时人员的组成

现行的检查方式从检查组织层次来说可分为:基层单位自查;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检查;消防监督机关检查。从检查形式上可分为:例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夜间突击检查等。

无论是那种检查形式,检查内容只要涉及电气方面的,每次检查应有一人以上懂得电业知识的人参加。例:单位组织的自查,消防安全部门可请本单位的电气工程师、技师或有经验的电工参加。

火灾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和广泛性、对消防安全部门来说,应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任务落实到生产和工作的第一线。在全面提高消防意识的基础上,刻意培养一些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骨干人员。特别是在各种形式的防火检查中,尽量吸收这些人参加,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检查水平就会提高。就拿车间防火检查来说吧,一般的维修或安装电工对电气线路、开关、电动机、灯的性能及使用要求比较了解,但对这些设备的火灾发生条件及原因就知者不多。如果在防火检查中吸收他们参加,几次下来,对电气防火的知识就会丰富起来。

把第一线的人员组织起来后,不但在例行的防火检查中能发现问题,而且在日常的工作和生产中也能处理火险隐患,可以融工作与检查为一体,防火效果就会十分明显。

(二)检查时机的选择

电气设备和线路等检查,可结合例行的防火检查进行。而动态情况的检查,就应选择特定的时间,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1.漏电检查时机

无论是电气设备,还是线路,漏电的产生和漏电量的大小与空气湿度有密切关系。在其它因素相同的情况下,湿度增加,就极易产生漏电。检查时,应选择在下雨天气或湿度大的时候。特别是梅雨季节更能发现问题。

漏电达到一定程度时,既能发出电火花,又能产生噼啪声响。所以,要发现放电火花,光照强度比较弱,能听到声响,声音干扰要小。夜深人静之时,周围一片寂静,就能极易发现漏电点。

2.过负荷检查时机

过负荷凭直观感觉很难发现,一般只能借助于电流表测量或计算用电器的总电流。所以,检查时间应选择在用电高峰之时。办公楼的检查应安排在白天,并在下午2点左右进行。这时不但灯、办公电器在使用,而且空调也在运行。对生产场所,就要根据用电单位的情况而定。检查前,要作一定的摸底调查,以便扑空。宾馆等检查,就要在晚上进行。

3.静电检查时机

静电的产生有条件,检查静电要抓住2个要素:一是被查设备在运行,也就是说在产生静电;二是气候要干燥。如:检查皮带输送设备,首要条件是输送带在旋转,其次是运送的物质湿度要低,周围环境要干燥。否则,就不能查到真实情况。

4.防雷装置检查时机

雷电的活动时间,全国来说活动区域不平衡。但各地都有一个相对活动规律即一年的活动期限和每月的活动情况,就拿华东地区来说:一般情况下,每年的5月就开始打雷,至7、8、9月达到高峰,10月以后基本消失,每日的开始在下午为多,至半夜前后结束。

对防雷装置的静态检查就要安排在每年的雷击开始之前。因为,一个漫长的冬季后,经冰冻、雪侵、风吹,许多防雷装备就会冻裂,连接松动,螺丝锈蚀,针尖断落等。在年落雷之前修理,使防雷装置及时恢复避雷功能。

而避雷器等的防雷设施就应动态检查;一是应在年落雷前进行专项测试(由供电部门完成);二是每次遭雷击后(有雷击计数器可查)应作外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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