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款业务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253页(7413字)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首先向银行信贷部门提交贷款申请书,经银行信贷部门审核批准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一般格式如表3-1-28所示)。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银行和借款人必须共同履行。

表3-1-28 借款申请合同书

上列贷款按银行核定金额,双方商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1.贷款方应按核定的贷款金额用途,保证按计划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规定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2.借款单位保证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进行罚息,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新的贷款等信用制裁。

3.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按政策规定加收20%~50%的利息。

4.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5.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担保单位一份。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需要用款时,应填具一式五联借款凭证(格式如表3-1-29所示,其中第一联借方凭证,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回单,第四联放款记录,第五联借据),并在第一、五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送信贷部门。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在借款凭证上加注贷款编号、贷款种类、贷款期限、贷款利率、银行核定贷款金额等项目,并在第一联上加盖“放款专用章”后,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

表3-1-29 银行(贷款)借款凭证(申请书代付出凭证)

会计部门收到借款凭证,应认真审查有无信贷部门审批意见;各项内容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相符等。无误后,作如下处理:

(1)编列贷款账号。一般情况下,贷款账号定为十位数:第一至第四位数为科目代号,第五至第八位数为存款户账号的顺序号,第九至第十位为校验号,并按账户与不同利率设立账页进行记账。

(2)以第一联“付出凭证”作贷款账户的借方凭证,第二联“收入凭证”作存款账户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分录是:

借:××贷款——借款人户

贷:××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3)以第三联回单联加盖转讫章后,交给借款人,作为其存款账户的收账通知;以第四联放款记录加盖转讫章后,送信贷部门留存备查;第五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按到期日收回贷款。

(二)按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到期收回贷款是银行放款的重要原则,也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银行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借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到期时,应与信贷部门联系,由其提前(一般是提前三天)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以备按时还款。实际工作中根据借款人还款情况的不同,会计部门对到期贷款的核算有以下两种方法:

1.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的核算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或提前以其存款户资金主动归还到期或将要到期的贷款时,应主动出具其存款账户转账支票及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格式如表3-1-30所示,其中第一联支款凭证,第二联收款凭证,第三联还款记录,第四联回单联)一并提交会计部门归还借款。

图表3-1-5 银行(贷款)还款凭证(申请书代付出凭证) ①

会计部门接到上述借款人提交的还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于贷款到期日办理收回贷款手续。首先,以转账支票作借方凭证,以还款凭证第一联作附件,以还款凭证第二联作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分录是:

借:××存款——还款人存款户

贷:××贷款——还款人贷款户

转账后,应根据借款收回凭证内容,抽出原留存的“借据”,属于按分次还款计划还款的,应登记还款记录,结计还欠金额,经办人员盖章后,借据继续保管;属于一次还清借款的,应将原借据作第二联转账凭证的附件。然后将还款凭证第三联加盖转讫章及记账、复核员私章后送信贷部门核销“放款记录”;第四联回单加盖转讫章及经办员名章退借款人,作存款户支款通知。

(2)未在本行开户的借款人(如个体经济户、经济承包人)以现金归还到期贷款时,填制一式四联还款凭证,连同现金一并交出纳部门凭以收款,出纳部门收妥款项后,在第四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交还款人,在第二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连同第二、三联交会计部门转账(会计部门的处理手续与前述“1”相同)。其分录是:

借:现金

贷:××贷款——还款人户

2.银行主动扣收到期贷款的核算

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主动归还贷款,而其存款账户中的存款又足够还款的,会计人员可及时与信贷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信贷部门填制“贷款收回通知单”,加盖信贷部门业务公章(以放款专用章代)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凭此填具“还款凭证”扣还贷款。还款凭证各联的使用及转账方法同前述“1”。信贷部门交来的“贷款收回通知单”作为第一联还款凭证的附件(其中的“还款内容”栏应注明扣还×月×日到期贷款字样,凭证不必由借款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三)计收贷款利息的核算

银行对企业、单位、个人发放的贷款,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和账政补贴外,均应按规定计收利息。实际工作中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按季计息

贷款原则上按季计息,规定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基本结计方法与存款结计利息的方法相同,即:每日营业结束后,机器自动打印出余额表,每月各科目的余额累计计息积数应与该科目的综合总账累计积数核对相符。在规定计息日打印出调整积数清单与手工调整积数清单核对相符后,计息利息。机器打印一式三联的计收利息凭证(格式如表3-1-31所示),以其中第一联作借款账户的借方凭证,第二联盖章后作借款人账户的支款通知,第三联代替“利息收入”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分录是:

借:××存款——借款人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图表3-1-31 ××银行计算利息清单

2.特殊情况下的计息

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需要提前偿付利息时,在贷款归还时后工计收贷款利息,由信贷部门给会计部门书面收息通知单(加盖信贷部门业务公章),会计部门根据收息通知单计收,转账分录同上。同时手工做相应科目余额的调整积数清单,输入计算机内。

3.利随本清贷款的计息

对利随本清的贷款,为了按季正确反映和分析损益情况,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规定,应按季预提利息,年度收息。

(1)按季预提时,根据贷款户和利率档次,抄制余额表累计积数,于每季末月20日计算应提利息。其分录是:

借:应收利息——应收××账户利息

贷: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户

(2)在年底规定的收息日(9月20日或12月20日)收取利息时,填制或打印特种转账凭证,以其中一联办理转账。其分录是:

借:××存款——××借款人户

贷:应收利息——应收××账户利息户

(3)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归还贷款时,应逐笔计收贷款利息,已列入应收利息科目的应予以冲销,其分录同上。

(四)贷款的展期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可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填具一式三联“贷款展期申请书”,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但展期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并且每笔贷款只能申请展期一次。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之日公告的贷款利率为准计息。展期申请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一联留存备查,其余两联作贷款展期通知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贷款展期申请书后,首先进行如下审查:①信贷部门是否批准并签章;②展期贷款金额与借款凭证上的金额是否一致;③展期时间是否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原来是否展期;④展期利率的确定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在贷款分户账及原专夹保管的借据上注明展期还款日期及利率,同时将一联贷款展期申请书加盖业务公章退借款人收执,另一联贷款展期申请书附在原借据之后,按展期后的还款日期排列保管,无须办理账务结转手续。

(五)逾期贷款的核算

贷款逾期以贷款合同规定期限为依据,到期日未归还即为逾期。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借据,分别编制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各两联,凭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各一联办理转账。其分录是:

借:逾期贷款——借款人户

贷:××贷款——借款人户转账后,将另外两联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作收、支款通知,加盖转讫及经办员名章后交借款人。同时,在借款凭证上注明“×年×月×日转入逾期贷款”的字样后,另行保管。

对逾期贷款应从转入逾期贷款户之日起,到还款之日止,除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和中央银行规定的罚息率计收罚息。

按季结息时,根据累计日积数、逾期利率分别填制(或打印)“计算利息清单”,在逾期贷款利息清单上注明加收利息率和“逾期贷款加收利息”字样,会计分录同于前述“三”。

逾期贷款发生的应收利息不计入当期损益,应通过表外科目“未收贷款利息”核算。实际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计人当期损益,同时冲减表外应收利息。

借款人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应填具转账支票和还款凭证交银行会计部门办理偿还手续。会计部门审查无误后,以转账支票和还款凭证办理转账。其分录是:

借:××存款(或有关科目)——借款人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各联凭证的处理手续同于到期收回贷款的处理。

(六)呆账贷款的核算

对于被确认为呆账的贷款,应按规定的核销条件、核销办法和审批权限,从提取的呆账准备金中予以核销,其应收而未收利息可从坏账准备中核销。

1.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及使用的核算

(1)按规定比例提取呆账准备的核算。

贷款呆账准备金是银行为抵御和减少贷款的风险,按年初各项贷款(除抵押贷款、贴现、融资租赁贷款、委托贷款、国家预算的拨改贷等贷款外)余额和规定的比例(达到1%以后实行差额提取)提取的,用于补偿贷款损失的准备基金。

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列入当期成本(在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科目中列支,具体视各行的具体规定)。提取时,应填制“贷款呆账准备金提取计算表”,准确填写有关提取数据,经审查无误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办理转账。其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呆账准备金户

贷:贷款呆账准备如补提呆账准备,会计分录同上。冲减多提的呆账准备,则会计分录相反。

(2)核销果账贷款的核算。

呆账贷款准备主要用于核销呆账贷款。呆账贷款的核销要严格按财政部规定的条件及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核销贷款时,应根据有关批准的证件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分录为:

借:贷款呆账准备

贷: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户转账后,将原借据和有关批准的证件,按管理规定或作凭证附件或另行保管。

若遇已确认并转销的呆账贷款,以后年度又收回来的,应按收回的金额,填制有关账户的转账借、贷方凭证或现金收入凭证,办理冲回呆账准备金的转账手续。其分录是:

借: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户

贷:贷款呆账准备同时:

借:××存款——借款人存款户或:

借:现金

贷: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户

2.坏账准备的提取及抵销的核算

坏账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银行的坏账主要是指应收而无法收回的贷款利息。国家规定银行可按年末应收利息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成本(在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科目下设的“坏账准备金”账户中列支),用于核销银行的坏账损失。

银行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时的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坏账准备户

贷:坏账准备

一般来讲,当银行发生呆账贷款时,其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应分开处理。本金从“贷款呆账准备”科目中处理,形成的“应收利息”应作为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其分录是: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户若遇已确认并已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户

贷:坏账准备同时,

借:××存款——借款人存款户或

借:现金

贷: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户

如果收回的坏账损失金额加上“坏账准备”科目账面余额大于当期应提取数,则其差额冲减坏账准备。其分录是:

借:坏账准备

贷: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坏账准备金户

如果当年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环账准备,超过部分可直接计入当期成本。其分录是:

借:营业费用(或其他营业支出)——坏账准备金户

贷: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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