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交割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627页(1165字)

实物交割是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交叉点,完整的实物交割程序可分为两步。第一步,实物交割双方先按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将合约对冲平仓完成期货交易过程;第二步,实物交割双方按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进行实物商品的现货交易。第一步与期货交易过程中对冲平仓的处理完全相同,不再赘述。实物交割的第二步是由交易所监督进行现货交易。各交易所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有严格的要求,并制定自己的实物交割细则,但其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为了便于对交割风险的控制,交易所一般将实物交割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第一通知日,即进入交割月份的第一个营业日。交易所向会员发出准备交割通知单,列明到期的未平仓合约。卖方可能已经开始准备进行实物交割,并向交易所提交实物交割仓单。交易所根据“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由计算机对未平仓合约自动进行交割配对。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会员不得自行调整或变更。

第二阶段为最后交易日,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合约配对结果,以《实物交割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会员,买卖双方应立即准备进行实物交割。

第三阶段为最后交易日的次日到最后交割日之间,在此期间的每一天均可进行实物交割。在实物交割的最后交割日,买方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交割货款划到交易所,交易所按照规定将清退交易保证金划转买方会员。如果买方会员用交割合约上占用的交易保证金作为一部分交割贷款,交易所就不存在退还交易保证金的问题,买方会员也只需补足差额就行。实物交割当天,交易所交割部门将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交给买方会员,买方会员凭仓单在规定的提货期间内到交割仓库提取货物或办理代储手续。同样,在实物交割的最后交割日,卖方会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交到交易所。经交易所验收后,付给卖方贷款,并退还卖方会员占用在交割合约上的交易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各期货交易所对交割结算价及交割货款的确定稍有差别。有的交易所规定,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并据此计算交割货款。有的交易所规定,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确定(为了举例说明的简化,在以后的例子中不再考虑实物交割的升贴水问题)。尽管交割货款的计算有所不同,但其结果算一律实行一收一付,先收后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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