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经济审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147页(443字)
1.诉讼
是指司法机关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为解决案件而进行的各种活动。一般可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形式。经济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经济纠纷发生后,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服仲裁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的行为,也是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途径。
2.经济审判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活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置了经济审判庭,专门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归刑事审判庭审理),在性质上属于民事特别庭。经济审判所适用的法律,在实体法方面是我国有关法律。在审理涉外经济案件时也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公约。在程序法方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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