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样的采集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皮革工业手册制革分册》第641页(1560字)

采集的样品要代表水体的质量。采样后易发生变化的成分,需要在现场测定。带回实验室的样品,在测试之前要妥善保存。确保样品在保存期间不发生显着变化。采样的地点、时间和频数的确定,与试验目的、制革工艺安排、水质的变化、水质的均一性、采样难度、测定方法及有关的环保条例都有密切关系,采样人员对这些因素也应有一定了解。由于制革生产工艺复杂,排放的废水在数量和组分上随时剧烈变化,有时瞬间就有显着差异,因此取样方法非常重要。若取样或保存不当,会使检测结果与实际水质不符,造成严重后果。

(一)取样数量

一般供物理和化学全分析用的废水样,采集体积约2000mL,单项检测取水样100~1000mL。

(二)采样容器

采样容器应由惰性材料制成,能抗破裂,清洗方便,密封性好,容易启闭。必须保护水样不会蒸发、吸附或污染。瓶口配磨口玻塞或塑料盖,但不得用木塞和布、纸塞,有的水样不能用橡皮塞。样品瓶一般用细口硬质玻璃瓶或高压聚乙烯瓶,但测定酚、COD等的水样避免用塑料瓶。

采样前通常用洗涤剂将瓶洗净,并用净水冲洗、控水,采样时先用水样冲洗瓶2~3次,再取样,瓶内水样液面距瓶塞应不少于2cm。聚乙烯瓶用10%盐酸或硝酸浸泡,再相继用自来水和蒸馏水冲洗干净。

(三)取样地点

代表全厂废水的水样,应在厂的总排水口取样;如有几个排水口,则应根据各口排水量的大小,大体按比例取样后再混合。代表某车间和工序的废水样,应在该车间或工序地沟排水口取样。代表废水处理装置效果的水样,应在该装置的进、出口分别取样。

(四)取样时间

(1)全天混合水样:全天中每隔一定时间取一定数量的废水样装入同一容器中,最后摇匀。取样时间的间隔应根据生产班次安排酌定,每次取样量应与排水量成正比。

(2)某项污染指标或排放高峰时的水样,应根据各厂废水排放情况,确定适宜时间采集,力求水样具有代表性。

分析报告中应写明取样方法和时间。

(五)水样的保存

在采样到检测这段时间里,废水样中进行着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作用,使水质不断变化。应该使这些变化降低到最小程度。

(1)取样与测定之间相隔时间愈短,测定结果愈可靠。一般的允许保存时间,轻污染废水为48h,重污染废水为12h。

(2)应存放在阴凉处。冷藏可降低细菌活性和化学反应速度。

(3)待测定重金属的水样,可加入盐酸或硝酸至pH值3.5左右,以减少沉淀和吸附。

(4)测定酚类化合物的水样,每升中可加入1mL50%氢氧化钠、摇匀,盖紧瓶塞保存。

(5)水样瓶要严密封闭,并使废水充满整个瓶子而不留空气。

(6)水样瓶上应有明确标签、编号,防止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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