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96页(455字)

进口商的索赔对象主要集中在三个当事人身上:

①出口商;

②船公司;

③保险公司。

为此,进口商须查明货物损失的原因,按照责任的归属,找准对象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的单证,一般有下列几种:保险单正本、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索赔清单。

对于索赔的时效,国际惯例也有相应的规定,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所谓合理时间通常指两年。

进口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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