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上卷》第44页(1649字)
【简介】:
公告是党和国家向国内外郑重宣布重大事件和决议、决定等使用的一种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公告因其告知的范围更广,包括国内外的一切人士,所以它的发布人多为党和国家、政府的高级机关、涉及国内国际事务的管理机关以及它们的授权发言人等。
公告可适用于宣布国家机关的人员和职务变更,国家领导人的重大活动、病情、去世消息,重大科技实验、重大事项等。有人依据上述内容将公告分为人事任免公告、领导人重大活动及情况公告、重大科技实验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等。
公告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公告的标题应是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齐全,且三部分通常不能有所省略。如果发文机关为授权机关,还要在标题中写明“授权”字样,这时,标题中三部分的顺序可以稍作变动。
(二)正文 公告的正文通常不很长,多由告知内容和结束语构成。告知内容如属纯知照性的,只需写明事实即可;如属对被告知一方有所要求的公告,要在正文中写明有关要求。正文结束时,有时要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结束语。
(三)签署 发文机关和日期。
公告是告知重大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正文不能写得冗长,不必要的叙述、议论和说明必须去掉。文字应朴实庄重、鲜明准确。发文机关名称一般要用全称,属几个机关共同发文的,可用习惯的简称。政府机关的公告有时可将签署中的发文机关省略、日期移至标题之下标示。
【范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3日选举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1990年4月3日于北京
新华社授权公告我国将进行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
(1980年5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80年5月12日,由中国本土向太平洋南纬七度零分、东经一百七十一度三十三分为中心,半径七十海里圆形海域范围内的公海上,发射运载火箭试验。中国舰船和飞机将在该海域进行作业。为了过往船只和飞机的安全,中国政府要求有关国家政府通知本国船只和飞机,在试验期间不要进入上述海域和海域上空。
国务院公告
(1987年12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相互资产要求的协定》,已于1987年6月5日在北京签订,并于同日生效。按照上述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国公民申请清偿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对原英国政府及英国在华公司、企业、团体等有资产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法人),均可持债权凭据原件到指定的中国银行分行办理申请清偿的登记,有关单位根据登记的结果制定具体清偿办法。
二、上述清偿登记工作从1988年1月1日起至1988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再办理。
三、清偿工作自1988年10月1日起至1988年12月31日结束。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法人)所持有的以前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务活动的英国公司、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债券和其它有价证券,不属于本公告清偿范围,登记后可委托中国银行予以出售、兑换或进行其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