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参数、性能及指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光学设计手册修订版》第341页(2490字)

2.1 焦距F

实测焦距与名义焦距之差,与名义焦距之比的绝对值,不大于5%,以符号F表示。

式中 f1为实测焦距;f2为名义焦距。

2.2 相对孔径

(1)相对孔径的公差用F数的公差表示,实际测量的F数应符合表6-1所列的数值,但可以允许在下式计算的范围内变动。

式中 δ为F数的极限偏差,用曝光指数Ev表示,最大孔径除外,对不同入射光瞳直径的δ极限偏差由表6-2规定。

表6-2 δ极限偏差

(2)当相对孔径由小F数向大F数方向调整时(或反之),对相对孔径精度要求为Ⅱ级的镜头,允许在从大F数向小F数方向调整时(或反之),原有的实际δ偏差变动±0.3Ev,对相对孔径精度要求为Ⅰ级的镜头和Ⅱ级镜头,不论调整方向如何均按表6-2规定。

(3)对于最大孔径时的相对孔径偏差用表示,其数值不大于±5%。

2.3 像面照度均匀度

像面照度均匀度K′y按表6-3规定:是在照相镜头最大光圈,物距刻度调整到50倍焦距,像高为0.9y时的数值。

注:①y等于二分之一对角线长度。

表6-3 像面照度均匀度

2.4 照相分辨率

(1)画幅24mm×36mm的定焦镜头按表6-4规定。

表6-4 24mm×36mm定焦镜头分辨率(线对/mm)

(2)画幅24mm×36mm的变焦镜头按表6-5规定。

表6-5 24mm×36mm变焦镜头分辨率(线对/mm)

注:变焦镜头照相分辨率的最终评定等级,以测试中最低的等级段为准。

(3)画幅60mm×60mm的定焦镜头按表6-6规定。

表6-6(线对/mm) 60mm×60mm的定焦镜头分辨率

(4)各表中心视场是指0.25y之内的分辨率,边缘视场是指0.5y和0.707y两视场带的分辨率,f均以镜头的名义焦距为准。

(5)中心视场外任一视场带及任一方向上的最低分辨率应不低于5线对/mm。

(6)表6-4、表6-5、表6-6是在最小F数时的数值。

2.5 杂光系数

照相镜头的杂光系数的允许值按表6-7规定,表6-7的数值是在照相镜头轴上F8的条件下的允许值,对程序快门相机,则为最小F数时的允许值。

表6-7 杂光系数允许值

2.6 色贡献指数

照相镜头色贡献指数的标准值及偏差,按表6-8给出。

表6-8 色贡献指数的标准值及偏差

2.7 照相镜头在画幅对角线方向上的相对畸变允许值按表6-9规定

表6-9 相对畸变允许值

表中数值指0.866y和0.5y两视场带的测定数值。

2.8 调制传递系数M(r)

画幅为24mm×36mm照相分辨率为Ⅰ级的照相镜头的调制传递系数M(r)按表6-10。

表6-10 调制传递系数M(T)

2.9 交换镜头的定位截距

(1)定位截距的要求按表6-11。

表6-11 定位截距

(2)对变焦距镜头的定位截距计算时,最佳成像面应取在变焦距镜头像面位移量的二分之一位置上。

2.10 变焦距镜头的像面位移

变焦距镜头的像面位移依据镜头焦深的百分数值进行分级。按表6-12规定。

焦深按下式计算:

式中 d为弥散圆直径,其数值由镜头所规定的照相分辨率等级中的中心分辨率的倒数确定。按2.4中各相应表中的值计算;Fmin为照相镜头的最小光圈数。

表6-12 像面位移

注:对同一个变焦镜头有二个Fmin数时,应分别计算焦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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