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色彩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出版社《现代综合机械设计手册上》第852页(3013字)
3.3.1 造型设计的美学原则
造型设计一般应遵循如下的美学原则:
①统一与变化原则。色彩的整体感,可使产品充满生机、稳健的感觉。配色时,应先确定大面积的颜色,然后采用同一色系,根据所选择的配色方法得到各种不同的整体色调。为了丰富色彩的感情效果,可以在不破坏其整体效果的前提下,作适当的色彩变化,以满足色域的平衡。
②均衡与稳定原则。配色的平衡,一般由感觉的轻重、大小、质感来确定。通常用这种感觉上的力度来确定色彩面积的大小,以形成各种平衡。例如,暖色的面积应小于冷色的面积;纯色的面积应小于浊色的面积。一对补色配置时,因过分强烈、刺激而不调和,可缩小一色的面积,并改变明度与纯度以取得平衡。明度高与明度低的色彩配置时,明色在上,暗色在下,易形成稳定感;反之则产生动感、不稳定感。
③突出重点原则。为了避免配色时色调的单一,可将某一部分色彩予以强调,以突出重点。重点的用法包括:1.色调强烈的色;2.与整体色调相对应的调和色;3.宜用于较小的面积上;4.考虑配色的视觉平衡效果;5.有特殊功能要求的部位(如开关),或需要提示操作者注意和警惕的器件等。
④节奏与韵律原则。色彩有秩序地保持连续的均衡间隙,可以体现色彩有规律的层次关系和节奏韵律感,按色彩明暗、冷暖、强弱排列,通常采用色相推移、明度推移、纯度推移而产生阶调的节奏,将色相、明暗强弱等变化作几次反复,就会产生反复的节奏,将色彩作不同方向的排列,也会产生动感较强的节奏。
⑤合理分割的原则,为了调节和适应立面比例尺度的均衡关系,在立面上用多色划分间隙,称为分割,应用色彩进行分割时,选用与大面积色在明度、色相及纯度方面有明显区别的色,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3.3.2色彩与产品功能和外形结构特点的关系
产品形态、结构、功能与色彩的内在联系,是配色的重要依据,如有些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产品,色彩设计应以功能要求为主,美学要求为次,如消防车必须为红色,军用装备通常采用绿色或其它保护色。
机床设备的色彩,一般不宜过于刺激与兴奋,但也不宜过于沉闷,因此应选用高明度、低纯度的色调。重型机器一般不宜选用浅色,而采用较深的颜色以增加其稳重感。同时,为了因色彩较暗而失去明朗、生动的感觉,可配置与主体色相调和的明度较高的其他色彩,以获得既庄重稳定,又生动和谐的效果。
对于小型汽车,由于车速高,行驶环境多样,因而其车身的色彩必须醒目,应选用明亮、艳丽的高明度或高纯度的色彩,或采用对比强烈的复色色彩,为了增强车的动感,还常在车身增添一些色带,以满足高速行驶的功能要求。
3.3.3 色彩设计的其他原则和方法
①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色彩的爱忌,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对色彩有不同的爱忌。例如,印度、埃及、阿根廷、罗马尼亚、利比亚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地区对绿色较欢迎,而日本则认为绿色是不吉祥的。又如,乍得、印度、罗马尼亚和港澳地区对黄色较欢迎,而埃塞俄比亚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地区则认为黄色为死亡色。
②色、质并重原则。工业色彩不同于绘画色彩,它不仅是采用油漆、涂料,还可以采用某些零部件自身本质的色彩,以丰富色彩的变化。采用色质并重原则,可以充分发挥功能材料、加工工艺、表面处理等方面的特点。例如,对金属铝表面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抛光、喷砂、电化处理等),可以获得不同的表面色光效果;对于同一金属铝表面的金属色,由于加工工艺的不同,所获得的质感不同,其色光效果也不相同。显然,合理应用色质并重原则,可以得到自然、协调、丰富变化的外观色彩效果。
③光泽色与极色的合理使用原则。光泽色一般指金、银、镀镍等具有光泽的色;极色是指黑白两色。光泽色与极色都含有非色彩因素,极易与其它色彩协调用以衬底、线型装饰,作两色之间的过渡,使诸多的色彩归于统一,起着骨架作用,以提高主调色的色阶。同时,由于金属的光泽色(金、银)具有强烈的装饰作用,因而可使造型物产生辉煌富丽、豪华富贵的感觉,但大面积的使用反光性的光泽色,则会引起耀眼的刺激,使操作者产生视觉疲劳。
3.3.4 工业产品主体色数量选择与配置方法
工业产品色彩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于巧,而不在于多,一般用1~2色,个别使用3种颜色。但在几种色中,必须主次分明,且相互间既有对比,又有和谐的关系。通常是依照产品结构的分界线分色,尽量不在完整的平面上出现分色交界线。必要时,可采用装饰线将分色交界线隐盖。
主体色只采用单一色彩,可给人以简洁、单纯、概括、明快的感觉。一般条件下,主体单色与产品的其它色彩,如金属本身的光泽色相配合,能取得较丰富的色彩效果。
主体使用两种色彩,一般有以下几种配置形式:
①上下分色。采用这种形式时,要注意分清主次色彩,并要求两色调和,且色阶不可太近,以免含混,在调和中还需有适当的对比。主色相对所占面积应大于次色所占面积,否则极易造成明显的分割感。上下两色应按上浅下深的配置原则,以取得整体的稳定感。
②左右分色。当造型物比例尺寸近似正方形,按结构线关系不宜上下分色时,可作左右分色处理,以改变尺寸比例的视觉效果。但采用这种分色形式,要注意色彩的平衡,以免引起倾倒的感觉。
③综合分色。在特殊情况下,主体两色可同时进行左右、上下分色。
④采用中间色带。中间色带的颜色,一般应和主体色的色调一致。当产品长度比例不适时,中间色带对比增强,可以产生使原立面拉长或增高的感觉,致使产品的比例和谐。
主体使用三色的情况不多。因为颜色太多,容易造成色彩纷乱,破坏整体感,产生不良视觉效果。采用三色时,其中常以两色近似,另一种为对比色较宜。
高纯度的鲜艳色彩,不一定能使造型物产生高档的富丽感,相反,低纯度的色彩,甚至无彩色的黑、白、灰,如果处理得当,同样能获得较理想的色彩效果。灰性色是被广泛应用于工业产品的色彩。所谓灰性色,一般指在灰色中加入纯度较高的色彩,形成各种色味的灰,如绿味灰、蓝味灰、红味灰、黄味灰等。这种灰性色也可由三原色或互补色以不同比例配置出的复色加白或加黑所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