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对少数民族的治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132页(210字)

韩褒字弘业,颍川颍阳人也。……

除都督、西凉州刺史。羌胡之俗,轻贫弱,尚豪富。豪富之家,侵渔百姓,同于仆隶。故贫者日削,豪者益富。褒乃悉募贫人,以充兵士,优复其家,蠲免徭赋。又调富人财物以振给之。每西城商货至,又先尽贫者市之。于是贫富渐均,户口殷实。……

(《北史卷七十·列传第五十八·韩褒》,第2415页-24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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