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一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81页(887字)
1.13 西康省西昌专区举行首届各族各界人代会。会议听取和讨论通过了西昌军管会九个月来的工作报告,成立了专区各族各界协商委员会,制订了民族团结公约,通过了今后工作任务的决议。 (《人民日报》51.1.16.②)
3.15-21 绥远省举行首届各族各界人代会。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有关民族问题的报告,决定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选举成立了省协商委员会。苏谦益当选为主席,奎璧(蒙古)等为副主席。 (《人民日报》51.4.1.①)
4.19-5.10新疆省举行首届各族各界人代会。会议听取和讨论通过了包尔汉作的关于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和高锦纯、赛福鼎、刘护平、刘子谟、徐立清等分别作的关于开展减租运动、加强爱国主义精神、镇压反革命和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等问题的报告,选举成立了省协商委员会,通过了向毛主席、朱总司令的致敬电。 (《新疆日报》51.5.11.①)
5.11-17 西康省举行首届各族各界人代会。会议讨论了民族团结等问题,选举成立了省协商委员会,通过各族各界人民的团结爱国公约和向毛主席、志愿军的致敬电。 (《人民日报》51.5.27.①)
7.9-16 贵州省举行首届各族各界人代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州省十九个月来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了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成立了省协商委员会。陈曾固当选为主席,徐运北、欧百川、双清当选为副主席。 (《新黔日报》51.7.17.①)
10.15-21 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召开二届各族各界人代会。会议听取了桑吉悦希关于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讨论通过了一九五二年的工作任务,确定以发展农牧业生产为中心工作,继续支援进驻西藏的解放军和巩固各民族之间、各民族内部的团结,并签订了团结爱国公约。 (《新闻稿》51.10.27.P.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