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106页(1549字)

2.22 《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检查和改正散居的少数民族工作中的缺点》,要求各地在进行民族政策检查时,对散居的少数民族工作存在的缺点,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光明日报》57.2.22.①)

2.27-15 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讲话专门讲了《少数民族问题》,提出了“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的新论断。 (《人民日报》57.3.3.①)

4.29 国务院第四十七次全体会议,任命甘春雷、费孝通、谢鹤筹为中央民委副主任。 (《国务院公报》57.20.P.377)

5.10 中央民委自四月二十七日以来,连续邀集所属单位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民院的各族教授和讲师举行座谈会,座谈人民内部矛盾和民族关系问题,征求他们对民族工作和中央民委的意见。 (《人民日报》57.5.11.②)

5.13 《人民日报》编辑部邀请来京开会的各地民族工作干部举行座谈会,座谈我国当前民族关系和如何克服大汉族主义倾向的问题。 (《人民日报》57.5.13.②)

6.7 国务院第五十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汪锋关于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报告和陈再励关于成立广西僮(壮)族自治区的报告,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僮(壮)族自治区,并提请首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还任命达浦生、吕振羽、苏克勤、朋斯克、罗常培、胡嘉宾、夏康农、翁独健、玉槐、喜饶嘉错、载涛、翦伯赞、薛向晨、严信民为中央民委委员。 (《人民日报》57.6.8.①)

7.20-8.6 中央民委邀请二十九个民族的一百零五名出席全国首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在青岛举行座谈会。座谈会检查了民族政策执行情况,交流了民族工作的经验,批评了民族工作中的缺点,讨论了今后民族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座谈会还讨论通过了中央民委和财政部共同草拟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和《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管理企业事业的范围和职权的暂行规定(草案)》。会议期间,毛主席和周总理接见了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八月四日,周总理到会作了《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讲话分四部分:一、关于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问题;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三、关于民族繁荣和社会改革的问题;四、关于民族自治权利和民族化的问题。中央民委主任乌兰夫就座谈会作了总结发言。 (《人民日报》57.8.24.①)

8.24-9.7 中央民委在京举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周总理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作的关于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和乌兰夫副总理的报告、民委副主任汪锋的讲话和副主任刘春作的《从民族事务机构方面加强民族工作的报告》。会议讨论了如何反对大汉族主义的问题以及各地民族事务机构的各项具体工作。《人民日报》就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民委主任会议发表社论:《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 (《人民日报》57.8.24.①;9.8.④)

9.5 朱德副主席和李济琛、黄炎培、李维汉、陈叔通副委员长,接见参加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民委主任会议的代表和吉林各民族参观团。 (《人民日报》57.9.6.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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