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三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261页(1341字)
3.3-13 西藏喇嘛教传统的“朝佛”节——“传召”大会在拉萨举行。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张经武给参加“传召”的僧众发放了布施,并向僧众表示亲切的关怀和良好的祝愿。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向“传召”僧众发放了布施,并接受了喇嘛们的祈祷。大会进行了报考“格西”学位的活动,八名贫苦喇嘛被录取为“格西”。拉萨市人民政府免费供应了一万多斤酥油、大米、茶叶和六万多斤烧柴。 (《西藏日报》63.3.6①;3.8.①;3.13.①)
3.15 西藏自治区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培养宗教界新的知识分子,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开始,在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拉萨的三大寺(联合举办)、山南的昌珠寺、那曲的孝登寺和萨迦寺(花教)相继建立了五个佛学经典研究班。 (《西藏日报》63.3.15.①)
7.13 云南省佛教界举行首次代表会议,成立佛协云南省分会。 (《云南日报》63.7.13.①)
8.8 青海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委联合举办的佛教界人士学习会结束。会议听取了冀春光作的关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报告,交流了寺院民主管理经验,制定了青海省佛教界人士爱国公约,成立了佛协青海省分会筹委会。夏茸尕布(藏)等二十人为筹委委员。 (《青海日报》63.8.8.①)
9.14 青海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委联合举办的全省伊斯兰教人士学习会于八月底结束。会议听取了方新关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报告,制定了青海省伊斯兰教人士爱国公约,成立了省伊协筹委会。马明基(东乡)等十五人为筹委委员。 (《青海日报》63.9.14.①)
9.20-10.4 西藏佛协分会第三届代表会议在拉萨举行。会议听取讨论了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夏辅仁、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分别作的报告和佛协第三届代表会议的传达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寺庙民主管理章程》,选举了分会三届理事会。噶丹赤巴·土登滚噶当选为会长,降措林·土登格桑、多吉扎·降白洛桑、结巴堪苏·坚白赤烈、生钦·洛桑坚等四人为副会长。 (《西藏日报》63.9.21.①;27.①;29.①;10.6.①)
10.21-11.8 伊协第三次代表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听取和讨论通过了张执一、谢鹤筹、丹彤、萧贤法分别作的关于民族和宗教政策的报告和包尔汉作的《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了伊协三届委员会。包尔汉当选为主任,达浦生、丹彤、马玉槐、张杰、伊敏·马合苏木、马腾霭、李恕、言木力哈、木甫提、白寿彝、沙梦弼、刘品一为副主任。 (《今日新闻》63.11.9.P.2)
12.29-64.2.1 云南省民委和宗教事务处在昆明召开全省伊斯兰教座谈会,听取了国内外形势和民族工作的报告,以及中国伊斯兰教第三次代表会议的传达报告。 (《云南日报》64.2.6.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