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274页(1393字)

9.6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杂居的五十七个农业和半农半牧旗县,建有九百五十三个生产合作社。 (《新闻稿》55.9.7.P.16)

10.6 中共湘西苗族自治州召开首次代表会,通过发展农业合作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人民日报》55.10.6.②)

10.11 中共中央七届六次(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在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在多民族杂居的地方,可以组织单一民族的合作社,或者民族联合的合作社。在纯牧业地区,如果有条件,也可以试办牧业生产合作社。” (《人民日报》55.10.18.①-②)

10.26-31 甘肃省民委召开少数民族农业地区各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会,讨论少数民族农业地区实行农业合作化的问题。 (《新闻稿》55.11.2.P.16)

10.27-11.5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举行全体(扩大)会议,讨论内蒙古自治区的农业合作化问题。 (《新闻稿》55.11.10.P.14)

11.4 云南省已建立一万二千个单一少数民族组成的和多民族联合组成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的各族农民达三十万户。 (《新闻稿》55.11.5.P.11)

11.9 桂西僮(壮)族自治区林区已建有一百六十多个林业生产合作社。 (《新闻稿》55.11.10.P.15)

11.16 湘西苗族自治州新建六百七十四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加上老社,全州已有一千零五十个社。 (《新闻稿》55.11.17.P.4)

11.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成二千零八十一个农业合作社,入社农民达五万二千多户。 (《人民日报》55.12.11.②)

贵州省山苗族自治县建有六十四个民族联合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新闻稿》55.12.8.P.15)

12.10-17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一九五六年、一九五七年两年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规划。 (《新华半月刊》56.2.P.186)

内蒙古自治区新建一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连同原有的六千九百九十四个社,入社农户已达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多户,占总农户50%。 (《新闻稿》55.12.19.P.16-17)

12.25 吴忠回族自治州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全州回族合作社三百五十二个,回、汉民族联社二百零四个。 (《新闻稿》55.12.26.P.26-27)

12.31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建有一百五十六个民族联社。 (《青海日报》55.1231.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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