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213页(309字)
因重力而产生的加速度,它随纬度和海拔高度而变化。地球各点重力加速度值可近似地用下述公式计算:
式中:g为地球某测量点的重力加速度值;g0为地球标准重力加速度,g0=9.80665m/s2;φ为测量点的地球纬度;h为测量点的地球海拔高度;R为地球的平均半径;一般取R=6370公里。
重力通常是对单位质量而言的,所以重力可用重力加速度来表示,重力单位也就可用重力加速度来表示,如厘米/秒2、米/秒2或cm/s2、m/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