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材出材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75页(281字)

指锯材产量占所耗用的原木数量的比重,用百分数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耗用原木数量”指割制锯材所耗用的全部原木数量,包括枕木资材、造船材、车辆材、一般用材、加工用次等原木等;还应包括割制锯材同时下来的原木截头。“锯材产量”按产量规定范围计算。不包括0.49米以下小规格材、等外锯材、毛头板、造纸板皮、浆粕原料和纤维板原料板皮、建筑用板皮、薪炭板皮等。另外,以锯材作原料再加工的锯材,不计算“锯材出材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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