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有效容积利用系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47页(797字)

指高炉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每立方米有效容积平均每昼夜的产铁量。

它表明高炉利用程度、技术操作和管理工作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上式按开工高炉计算,即高炉在报告期内基建竣工和大、中修后投产的高炉。开工后由于原料、燃料、动力等因素影响休风、闷炉的时间不予扣除,可另加说明。

式中:规定工作昼夜=日历昼夜-大、中修昼夜;高炉有效容积是指高炉炉顶大钟落下线底边至出铁口中心线之间的炉内容积(立方米),高炉大修后应重新测定其实际容积。

高炉大、中修理划分标准:大修是指拆除全部砌砖(包括炉底砌砖),拆除全部或部分炉壳和炉顶设备,更换冷却水箱,检修或更换其它一切设备,并单独编制大修计划,由大修专款开支。中修是指拆除部分砌砖,拆换全部或部分炉喉砖和炉顶装置,检修或更换高炉附属设备的部件。

由于生产铁种不同,高炉之间,炼铁同行业之间,为了达到可比性,采用生铁产量折合标准生铁,来计算高炉有效容积利用系数。凡具备化验设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折成标准生铁计算其高炉有效容积利用系数,不具备化验设备条件的可按实际产量计算。

折算生铁产量是以碱性平炉炼钢生铁为1,将其它各种牌号生铁,按其生产率高低,折成碱性平炉炼钢生铁。折算标准生铁系数如下:

高炉有效容积利用系数的大小,除决定于管理水平、操作技术、保养状况等因素外,与设备本身的大小、技术结构的优劣、自动化程度的高低等有密切的关系,它是反映高炉综合利用情况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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