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我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01页(489字)

也称“超自我”。精神分析学术语,为文艺心理研究、文艺批评所运用。它是弗洛伊德“本我-自我-超我”三层人格结构中代表良心和道德力量的部分。超我也叫理想自我,它是在自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服从理想原则,是人格道德的维护者,它使人能够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和理想原则行事。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人的道德律,它是从儿童早期经验的奖赏和惩罚的内化模式中产生的。超我包括“良知”和“自我理想”两个方面。儿童受到惩罚而内化了的经验,使他摈弃引起自身内疚的行为和思想,因而就产生了良知;受到奖赏、鼓励而内化了的经验,使他感到成功和自豪,从而形成自我理想。超我一经形成,由于它具有不断追求完美的品格,就会对自我起着监督和控制的作用,它使自我在原来的基础上变得更加复杂化,自我不仅必须满足本我的愿望、要求,还必须考虑所寻找的事物不能违反超我的价值观,因而超我的职能就是指导自我去限制本我的冲动、欲望。在文学创作的领域中,超我不仅是艺术创造者的人格中必须具备的形而上的精神品质,它还是伟大的艺术作品即对人类精神起着向上引导作用的作品所体现出的理想、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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