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47页(604字)

【生卒】:1859—1938

德国哲学家、现象哲学创始人。主要着作有《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哲学的观念》、《眼睛和精神》、《笛卡尔沉思》、《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等。胡塞尔现象学的最高目的就是追求绝对真理,而绝对真理又寓于纯粹现象和本质现象之中。从这个哲学体系出发,他论述了艺术和审美问题。他认为要认识纯粹现象必须采取直观或直觉的方式,他称这为“意向性构成”方法,即自我意识通过意向性活动构成生活世界,并把这个过程叫“现象还原”。他说,艺术存在于生活世界之中,当艺术作为一种生活世界的职务或时间的时候,“艺术同其他事物的区别被掩盖了。但在他区别想象和与感知的异同的时候,艺术的特性则被明确地昭示出来”。这里的想象是与感知有区别的一种心理体验,是一种意向性的内在观照,是一种虚构意识,类似于柏格森的“意识绵延”。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指出艺术只能是艺术家想象的产物,审美判断也就是对艺术想象物进行判断,判断的目的在于追求艺术的真理性,它表现为理想的对象性,审美的实质是和这种理想的对象性并与理想的对象发生关系,并从此得到快感。他说:“这样我们终归有一种存在着的美的东西,一种单纯的想象物,一种‘图像’,它恰恰是一个理想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实在的对象。”由此可见胡塞尔的审美判断不重在实在物的把握,而重在想象世界中真理性的把握,其关键在于想象所形成的图像是纯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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