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5页(524字)

中国古代心理美学术语。

日本学者笠原仲二说:“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确是起源于味觉美的感受性。”(《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受远古社会重视感官快感的影响,先秦典籍早就有不少关于“味”的记载。老子》:“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认为无味才是真正的有味,故要“味无味”。《荀子·王霸》:“口好味。”《礼记·乐记》:“太羹不和,有遗味者也。”魏晋北朝时,“味”被广泛用于审美领域。其含义主要有二:①“味”用作名词。

指有味,即艺术对象所具有的审美特性和美感意蕴。《文赋》以“太羹之余味”比喻艺术的美感。

刘勰以“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形容更高的艺术境界。味觉具有回味悠长、鹍鹍难尽的特点,这和当时人的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观点正相融契。

②“味”用作动词,指一种审美体验的过程。刘勰云:“始正而末奇,内明而外润,使玩之者无穷,味之者不厌矣。”(《文心雕·隐秀》)钟嵘也说:好应“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味”即体味、体悟,不是逻辑概念的把握,而是审美的认识。

唐宋以后,美学中广泛出现的“韵味”、“兴味”、“趣味”是味概念的进一步发展,味和审美体验以及艺术的审美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审美心理研究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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