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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不咎

书籍:四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四书辞典》第621页(207字)

孔子主张对别人犯的错误采取的宽容态度。既,已经。咎,怪罪。意谓对已经过去的错误,错事,不再追究责备。《论语·八佾》:“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何晏、邢昺《论语注疏》引东汉包咸注:“事已往,不可复追咎。”“咎”有错误、罪责之义,“引申之,凡有过责于人,亦曰咎”(刘宝楠《论语正义》)此语原为孔子规劝弟子所说,后借以表示对人以往的过失不再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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