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5页(200字)
公民自愿参加军队,担负军事任务的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历次革命战争中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至1955年,继续沿用志愿兵役制。1955年国家颁布兵役法,改行义务兵役制。自1978年起,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志愿兵役制为辅,二者相结合的兵役制度。部分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志愿改为志愿兵,留在军队长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