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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战略总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709页(402字)

指导全中国军民抗击日本侵略的战略方针。

即持久战。毛泽东通过对中日两国诸方面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分析,于1938年5月在《论持久战》中提出。这个战略总方针将抗日战争划分为战略防御、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三个阶段,在战略防御中实行战役战斗的进攻战,在战略相持中实行战役战斗的速决战,在战略内线中实行战役战斗的外线作战的方针;规定了三个战略阶段的作战形式:第一阶段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第二阶段则游击战上升到主要地位、而以运动战和阵地战辅助之,第三阶段运动战再升为主要形式,而辅之以阵地战和游击战。同时还科学地预见到战争的进程和结局是,中国由劣势到平衡到优势,直到最后胜利;日本由优势到平衡到劣势,直到彻底失败。

抗日战争战略总方针,指明了争取胜利的道路和前途,坚定了中国人民持久抗战的胜利信心,对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起到了极大的动员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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