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友好条约》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99页(206字)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缔结的友好条约。1934年4月4日,中华民国驻瑞士公使胡世泽和土耳其外交部长罗世铎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签订。全文4条。主要内容为:两国以国际公法为原则建立两国间外交关系,两国人民永久和好;双方设领事馆及商务等有关问题待建交后另行商定;该条约应尽快批准,将在日内瓦换文。1934年8月17日,两国代表在日内瓦交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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