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219页(408字)
1950年2月14日签订于莫斯科,同年4月11日起生效。协定规定:(1)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但不迟于1952年底,中长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铁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给中国政府,苏军即自双方共同使用的旅顺口撤退;(2)大连的行政完全属于中国政府管辖,大连所有财产凡为苏方代管或租用者,应于1950年内移交中国政府。1952年9月16日中苏两国外长在换文中指出,由于日本和美国缔结片面“和约”所造成的局势,决定延迟苏军从旅顺口撤退。1954年,朝鲜停战和印度支那恢复和平后,中苏双方于10月12日发表联合公报,1955年5月苏军自旅顺口撤退,并在1955年5月以前将该地区设备无偿移交中国。1955年5月25日,中苏发表关于苏联军队自共同使用的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退并将该地区设备无偿移交中国的联合公报。旅大市各界人民代表两万多人于26日在大连车站欢送苏军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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