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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433页(465字)

古代中国指称民族间、国家间的贸易活动。有陆上互市,主要在西北、西南、北部、东北地区及边疆,远至外国各地;有船上或海上互市,主要在东南沿海,并远至外国各地,其在中国沿海者,隋唐以后另称为市舶。互市均在政府监督、限制下进行。汉初与南越、匈奴贸易,是国内民族间的互市。张骞出使西域后,与西域各国各民族的贸易逐渐兴盛,逐渐发展对国外各民族及国家的互市,通商远达大秦(罗帝国)。魏、晋以后,西北陆上互市更为繁荣、海上互市也开始发展。隋在西北边地设交市监,为置专管官员之始。唐初,改称互市监,并在沿海设市舶使。宋、辽、金、元均在边境设榷场,相互间进行贸易;又在边地以茶、盐等向边疆各族换马。同时海上互市更趋重要,外商群集广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市)、杭州等港口。明时禁止内外商舶互市,仅许贡舶附带进行。清初海禁甚严,康熙二十四年(1685)始开海禁,指定广州、漳州、宁波等4处为西洋各国来中国互市之地。后又限定广州1处。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对外贸易已根本不同于过去的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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