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446页(231字)
天津海关旧称。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签订的《北京条约》,规定开天津为通商口岸。1862年(同治元年)设津海关,开埠通商。关设直隶省天津县(今天津市境),辖区自大清河起至山海关止。订立关章共17款。设秦皇岛分关,征收税务;设塘沽分卡,专司巡查;又在拦江沙外停泊一支新关办公船。天津为华北重镇,又为内地联系东北唯一孔道,运输和贸易繁荣。自设关以来,津海关一直把持在外国列强手中,长期成为帝国主义侵略华北地区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