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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455页(1377字)

即“香港上海股份银行”。英国资本对旧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金融统治的机构,也是近代外国在华势力最大的金融垄断组织。1864年(同治三年)8月创立,总行设在香港,翌年3月开业。同年在上海设管辖行。继在汉口、厦门、福州、天津、北京、广州、烟台、青岛、哈尔滨、大连、沈阳、汕头、重庆及欧美各国和东南亚各地设立分行。由在远东多年富有经济侵略经验的英国大洋行和资本家集资创办。自始即以中国为经营重点,凭借英国在旧中国的侵略优势,业务发展极快,成为英国侵华资本的中心和英国在远东的金融贸易的强大据点,进而控制中国的金融市场。其业务主要有:(1)承办中国政府的借款。1865-1927年间共向中国政府提供借款82笔,累计合银3.5亿多两。1874-1890年占外国对华贷款的70.04%,甲午战后仍占38%。这些借款利率高(最高达1分5厘),折扣大(最大达17%,即实交83%),再加上外汇汇率差价、债票面额与市场价格差价及手续费,获利极大,为其发展和居于优势地位奠定了基础。又与英怡和洋行合组中英银公司,专门争揽中国的铁路借款,相继对沪宁、广九、沪杭甬、粤汉、京赣及津浦南段等铁路借款,攫取大量侵略权益。(2)经营存放款业务。以低利吸收中国人存款再以低利贷给英国在华企业为特点。以其“信用可靠”获得达官显贵的巨额存款。1911年和1913年以清理债务、保障债权为借口取得的中国关税盐税存管权,亦为该项业务大宗,1927年以前每年平均有1亿数千万元税款通过汇丰汇集转拨,中国政府想动用抵债后的余款,也须经其同意。该行存款总额1865年为380万元,1890年已超过1亿港元,1932年增至9.3亿多港元,1948年达18亿港元。资金除用于支持英商在华企业外,还用于购置英国政府债券和经营国外汇兑。(3)垄断中国的国际汇兑。其为控制中国外贸的主要方式。洋商款项往来,乃至华商大宗贸易,均为其垄断,一手操纵中国外汇市场。据统计,1921-1925年汇丰通过汇价的扬抑,仅在其经理的借债方面就从中国政府手中额外获得189万两银。1935年以后虽外汇牌价名义上改由国民党政府中央银行公布,实际仍受汇丰支配。(4)发行纸币。该行在中国发行银元券和银两券两种纸币,从19世纪80年代起各通商口岸均有汇丰钞票流通,是外国银行钞票在华流通最广者。1870年发行额为170余万,1913年为2483万元,1937年已超过2亿元,到1949年汇丰港币在华流通额约有6亿元,远远超过其资本总额,严重侵害中国主权,扰乱了金融物价,掠夺了大量财富。此外还经营金银买卖业务,从事货币投机。上述业务为汇丰获取了高额利润,仅从它公开发表的数字计,自1880年起,每年纯利就在100万港元以上,1921年超过1000万港元,1930年达2000余万港元,超过该行当时的资本总额,是年股票红利高达资本额的95%。1865-1949年,共计获利53728万港元。赢利为英国银行网之冠。汇丰在抗日战争前长期居于中国金融霸权地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在远东日占领区各地机构均被日本接管。抗战胜利后,在上海、广州、天津、汉口等11个城市的分行复业,并增设南京分行,但优势地位已渐为美国银行取代。解放后在中国各地分行除上海分行由中国政府指定经营外汇业务外,其余均已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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