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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国集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596页(568字)

发展中国家为反对帝国主义的经济控制,发展民族经济,争取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建立的国家集团。中国不是集团成员,但一贯支持其主张与活动,并从1983年开始作为特邀国出席过一些部长级会议及磋商会等。该集团是1964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7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一项维护第三世界经济利益的《七十七国联合宣言》,七十七国集团也由此得名。该集团现已拥有120多个成员国,但仍沿用原名。该集团没有会章和常设机构,没有预算。每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之前,它先要举行部长级会议,协调立场,研究对策。故同发达国家谈判时,能以“一个声音讲话”。该会议于1967年10月在阿尔及尔举行时,通过了《阿尔及尔宪章》。于1971年10月在利举行时,通过了《利马宣言》。1974年联大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由该集团起草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1976年2月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马尼拉宣言》。1979年2月在坦桑尼亚的阿鲁沙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阿鲁沙纲领》。1983年4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布宜诺斯艾利斯纲领》等4项文件。以后在1985年、1986年、1988年等均曾开会,讨论经济发展与国际合作问题,但面对发达国家僵硬态度,面临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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