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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607页(874字)

亚洲及太平洋国家、地区以及非本地区的发达国家、地区,经过申请均可参加的金融企业。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于1963年3月提出开设此行,1966年11月在日本东京宣布成立。总行设于菲律宾首都尼拉。宗旨是鼓励政府与个人在亚太地区投资,为亚洲国家和地区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截至1988年4月,有成员47个,其中亚太地区32个,欧美国家15个。贷款对象限于亚太地区的会员。贷款形式分为两种:(1)普通贷款,提供给经济情况较好的国家和地区;(2)优惠贷款,利息较低,偿还期和宽限期较长,主要是提供给较贫穷的国家和地区。该行章程规定,申请加入该行需按照国民生产总值确定其认缴资本数额,并应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赞成。截至1987年底为止,该行总股本为227.7亿美元,成员认缴股金为140.58亿美元,其中日本和美国认缴股金最多。中国于1983年申请加入该行时声明,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且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在亚洲开发银行中代表中国。1985年11月26日亚行董事会通过台湾当局以“中国台北”名义留在该行。1986年2月17日,亚洲开发银行通过决议,接纳中国为亚行的成员国。1986年4月30日至5月2日,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第十九届年会在马尼拉举行,中国代表首次出席年会。1987年4月27日至29日,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第二十届年会在大阪举行,中国当选为该行的董事国,设立亚行中国董事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车培钦为亚行执行董事。1989年5月4日至6日,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第二十二届年会在北京举行,郭婉容率中国台北代表团与会。杨尚昆在会上致开幕词,指出亚太地区要和世界其他地区加强合作,相互开放,共同发展。会议决定,第二十三届及第二十四届年会分别在新德里、温哥华举行。中国现为亚行第三大认股国,认股额为16亿美元。亚行对中国曾提供若干援助,如1990年曾为海南建设规划提供60万美元,为西南3省提供扶贫赠款59.7万美元,并为中国提供培训计划援助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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