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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维尔·米夫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880页(464字)

苏共党员。国内战争时,曾任红军团政治委员。战争结束后,进入专门训练布尔什维克干部的高等学校,学习和研究远东革命运动问题。1925年起在共产国际中国委员会工作。1926年11月在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全会上提出了《中国问题提纲》,亦称《米夫提纲》。1927年率联共(布)宣传家代表团到中国的上海、广州、武汉等地考察。同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大革命失败后,米夫带着他的翻译王明回国。被任命为莫斯科中山大学校长并担任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1928年6月,作为共产国际代表参加了在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30年冬任共产国际驻中国共产党的首席代表,再次来华。1931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强行改组中共中央委员会,把王明等人拉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并掌握了领导权。不久回国。曾任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校长。曾着《危急存亡之际的中国共产党》、《中国的革命》、《英勇斗争的15年:中国共产党15周年》等书。1938年在苏联肃反中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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